危险化学品"笑气"成网络爆款 长期大量吸食足以致人死亡(3)
2019-11-21 19:14正义网浏览:次
保护合法权益 准确认定涉案金额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再次对全案事实进行了审查,并重点对涉案金额认定这一事关量刑关键的情况进行了细致审查。
在林江欢等人出售“笑气”的犯罪事实中,大部分是在线上销售线上收钱,小部分是通过线下销售收取现金。林江欢提出,有些金额是刷单造成的,不是销售“笑气”的金额,应当排除。
本着犯罪嫌疑人利益同样需要受到保护的原则,检察官再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一方面,前往网店、线上支付平台所在公司调取后台原始数据,细致甄别哪些是销售“笑气”的价款,哪些是刷单的款项;另一方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网店销售记录,进一步寻找购买“笑气”的下家。
很快,后台原始数据成功调取,一些下家也找到了。鼓楼区检察院最终认定林江欢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27万余元,王宁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11万余元,王焕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5万余元,云亚宝非法销售“笑气”金额共计6万元。
积极开展宣传 提升办案社会效果
2019年6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林江欢、王宁、王焕、云亚宝等四人提起公诉。
法院采纳了鼓楼区检察院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于今年7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金。林江欢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裁定。
案件虽然办结了,但鼓楼区检察院案外的工作却没有停止。该院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线上载体,另一方面结合“检察官巡回讲堂”“双零”社会共建等传统方式,面对面开展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的形式,详细阐述了经营“笑气”的相关规定、吸食“笑气”带来的严重危害等情况。
(题图漫画:据新华社)
案后说法
当前,我国没有将“笑气”列入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管制目录,而是将其作为普通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要求销售“笑气”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危险品许可手续。但是,没有将“笑气”列入毒品目录,并不意味着它的危害性不大。实际上,“笑气”虽然不是毒品,但跟毒品一样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本案中,云亚宝等人在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甚至明知客户购买“笑气”是用于吸食,仍然大量出售,甚至主动打广告进行兜售,有的还出售给了未成年人,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对于他们的这种行为,必须要发挥刑法的惩戒、引导作用,依法严厉予以打击。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我院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不仅在具体个案办理中解决了主观故意认定、涉案金额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依法追究了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笑气”的销售链,为以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而且通过以案释法加强宣传,给经营者和其他人员以警示,防止更多的人因错误认知而吸食“笑气”,充分发挥了刑事诉讼的惩戒、预防和教育功能,很好地实现了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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