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利用“闪电退款” 空包退货诈骗京东被诉
2019-11-20 14:54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11月20日电(通讯员冯曦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为网络购物增添了便利性和保障,一些网购平台还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申请退货先行退款的售后服务。例如,京东网上商城为提升用户的购物体验,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会员提供“闪电退款”服务。然而,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服务实施诈骗,造成京东的财产损失。今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共计受理相关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人民币6千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已对其中18人提起公诉。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均使用了“退款不退货”的作案手法。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符合要求的会员申请退货并寄出商品后即可收到平台的退款,无需等待商品抵达平台仓库。犯罪分子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的退款,实际上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占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
该院在办案中还发现,相关案件的犯罪群体低龄化明显,其中不乏在校学生。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是一名大专在读生,父母常年外出务农,对孩子疏于管教。去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这一犯罪手法,于是开始尝试,屡次得手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的10个月间,他在京东商城陆续购买了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骗取退款后寄回空包给商家,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发后,小恒的父母向京东退赔了全部损失。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6日,小恒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表示,部分学生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抱有从众和侥幸心理,在得知这一牟利“技巧”后便如法炮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实际上,“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并非正常享受商家优惠的“薅羊毛”行为,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违法犯罪。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踩踏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注意辨别“免费福利”“薅羊毛”等标签背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此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责任编辑:刘晓方)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均使用了“退款不退货”的作案手法。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符合要求的会员申请退货并寄出商品后即可收到平台的退款,无需等待商品抵达平台仓库。犯罪分子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的退款,实际上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占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
该院在办案中还发现,相关案件的犯罪群体低龄化明显,其中不乏在校学生。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是一名大专在读生,父母常年外出务农,对孩子疏于管教。去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这一犯罪手法,于是开始尝试,屡次得手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的10个月间,他在京东商城陆续购买了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骗取退款后寄回空包给商家,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发后,小恒的父母向京东退赔了全部损失。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6日,小恒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官表示,部分学生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抱有从众和侥幸心理,在得知这一牟利“技巧”后便如法炮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实际上,“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并非正常享受商家优惠的“薅羊毛”行为,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违法犯罪。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踩踏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注意辨别“免费福利”“薅羊毛”等标签背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此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