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PC版

13岁女孩玩网游打赏主播 43天花掉家里7万多元积蓄(3)

2019-11-14 20:27成都商报浏览:

  涉事平台 
  如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 
  一经核实全额退款 
  日前,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向某某所使用的短视频软件平台。该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平台不赞成未成年人在观看直播时充值打赏,如果未成年人打赏未经监护人同意,一经核实,平台会全额退款。此外,在未成年人使用软件平台时,家长可以先在界面里开启青少年模式,该模式开启后,会呈现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且无法给直播充值打赏。 
  此外,“第五人格”游戏的出品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家长可以通过平台的“关爱平台”进行相应申诉。另外,平台方建议家长能够多跟孩子进行沟通,教育未成年人合理游戏。平台也会跟家长一起努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律师说法 
  13岁女孩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向运营平台申报退款 
  但监护人也有一定过错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分析认为,《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张柄尧称,就该事件而言,13岁女孩充值游戏并打赏7万余元,已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行为,法定代理人没有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全部充值和打赏。一方面,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消协帮助;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表示,13岁女孩属于未成年人,在民法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可以对与现行年龄相对应的生活事宜做出判断。一般理解认为,如果女孩用几百块钱购买游戏币,进行诸如电玩城的游戏娱乐是可以的,但陆续使用7万余元用于游戏充值,其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正是基于此,游戏运营商应当“因女孩大额充值行为没有得到父母同意”向女孩的父母返还已经充值款项。 
  冯骏表示,作为父母,应当固定证据,以证明父母对该大额充值行为不知情,再向游戏运营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申报,如该平台拒不受理,则可以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款项。此外,冯骏也表示,本事件中,女孩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以及银行卡保管责任,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记者 袁伟)(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