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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歪心思多开票 “石头”砸了自己脚(2)

2019-11-13 13:43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11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公开通报西工区红山街道蒋沟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毛军荣侵占集体资金典型案例。
  经查,毛军荣作为蒋沟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长期担任社区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在购买、运输景观石过程中,实际支出3万元,但他利用职权报支16.5万元,套取侵占集体资金13.5万元,构成职务侵占罪。
  目前,毛军荣已辞去蒋沟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并主动上缴13.5万元涉案款。西工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事件回顾
  2018年1月16日上午,蒋沟社区安置小区的一间办公室里,社区居委会办公会议正在召开。居委会主任毛军荣(非中共党员),委员毛连春、毛大志等6人参加会议。
  “其他小区大门口都有刻有小区名称的景观石,咱们蒋沟社区安置小区刚建成,我提议也安装一块景观石。”
  “刻上‘蒋沟社区’4个大字。”
  “再刻上社区简介,既醒目又好看。”
  一番讨论后,毛军荣等人一致通过,决定购买一块景观石放在蒋沟社区安置小区大门入口处。
  2018年春节前后,毛军荣、毛连春、毛铁柱等人在洛阳周边的市场挑选景观石。起初几人看中一块石头,商家要价15万元,但最终由于价格、尺寸等原因没有购买。
  后来,他们了解到南阳市卖景观石的地方比较多,便决定到南阳去看看。
  几天后,毛军荣、毛连春和毛铁柱三人来到位于南阳的某石材市场。经挑选,最终选中一块长约8米、高约3米的大型雕花景观石。但在商谈价格时,毛军荣动了歪心思,找借口把另外两人支了出去。
  经商谈,最终确定景观石价格为3万元。然而,毛军荣却告诉毛铁柱、毛连春二人“价格为16.5万元”。
  毛铁柱、毛连春二人没多想。由于在景观石上刻字需要时间,毛军荣决定他们三人先回去,委托在南阳生活的远房表亲张某某帮忙盯着,待刻好字后,联系运输车辆将景观石运回洛阳。当时,毛军荣垫付给张某某3万元。
  没过多久,字刻好了。在张某某的帮助下,景观石顺利运送至蒋沟社区安置小区。毛军荣拿到石材店老板交由运输司机带来的发票,发票金额为16.5万元。
  最终,毛军荣按报销流程,从蒋沟社区报销了16.5万元。除去他此前垫付的3万元,余下的13.5万元被毛军荣占为己有。
  查处经过
  2018年5月23日,西工区纪委监委收到中央巡视组转办问题线索,反映的是毛军荣违规占用集体土地、使用社区办公用房办理儿子婚礼、强迫村民封装阳台、利用职务虚报支出等问题线索。
  经分析研判,西工区纪委监委认为该线索具有可查性。同年5月25日,该区监委成立核查组,对毛军荣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
  初核过程中,核查组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调阅了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地查看、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走访社区干部群众,初步确定毛军荣存在购买景观石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报支出等问题。
  2018年7月,按程序报批后,由西工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二室组成调查组对毛军荣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在初核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外围调查;一路负责与毛军荣进行谈话。
  “你们什么时候决定购买景观石的?是出于什么考虑?”
  “2017年底,蒋沟社区安置小区交付给我们,我看到别的社区有景观石作为标志,觉得很有意义,就萌生了给社区安一块景观石的想法。2018年1月,我们专门开了一次会,决定购置景观石安装在小区门口。”
  “决定购买后,你们去了哪里采购?”
  “跑了好几个地方。先在周边县里的石材市场看,最后看中了一块,但要价太高。后来多方打听,听说南阳有很多这样的市场,就去了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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