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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城投集团部分领导违规乘坐头等舱问题(2)

2019-11-12 11:2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了云南城投集团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动车一等座问题。2015年至2019年,云南城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10人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76次,超标准金额共计307194元。
  1.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雷。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222次,超标金额286294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54次,超标金额68785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袁志伟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7次,超标金额4322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购票、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董事长冯学兰、原财务总监张萍、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9次,超标金额64136元,由董事会办公室原员工陈兴斌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董事会秘书李波、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2次,超标金额110147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许雷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钟静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2.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杨涛。2015年至2019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6次,超标金额638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57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原副总裁梁兴超经办、签字报账,经董事会办公室原主任李波、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8次,超标金额199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7次,超标金额282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3.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冯学兰。2017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1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冯学兰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和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4.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蔡嘉明。2016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450元,由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员工何清清购票和经办,蔡嘉明签字报账,经会展中心指挥部综合部部长李乔、会计人员苏碧和财务部经理杨旌审核,财务总监李丽春审批报销。
  5.云南城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裁杨晓轩。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2次,超标金额18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2019年乘坐飞机头等舱1次,超标金额7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杨晓轩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审批报销。
  6.云南城投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裁梁兴超。2015年至2018年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10次,超标金额4420元。其中,2015年乘坐飞机头等舱4次,超标金额2950元,由办公室员工李洪峰购票,梁兴超经办和签字报账,经办公室原主任刘文平、会计人员储利峰和财务管理部原副总经理李莉审核,原副总裁何玉明审批报销。2017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96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原副总裁梁兴超签字报账,经办公室主任肖伦、会计人员严碧荣、财务管理中心原总经理莫晓丹审核,原副总裁王东、总裁杨涛审批报销。2018年乘坐飞机头等舱3次,超标金额510元,由办公室原员工梁诗敏经办,梁兴超签字报账,经会计人员钟静、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马强审核,董事会秘书李波、总裁杨涛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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