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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共话民营经济司法保障(2)

2019-11-12 11:10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共话民营经济司法保障
张军高云龙出席并讲话

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共话民营经济司法保障

  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57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研讨交流。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程丁摄 
  正义网北京11月11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洪)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邀请民营企业家到最高检参加活动和座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主持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座谈会。 
  全国人大代表曹宝华、周立成、徐晓、崔荣华,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王煜、严琦、欧宗荣、江浩然,全国工商联执委钟宝申、尉立东、林卫慈、钟飞、李健军、崔洪金,田宁、黎福超、刘远程、游洪涛等19位民营企业家;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黎霞,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等3位专家先后发言,就如何加强民营企业犯罪预防等问题,提出了60余条意见建议。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张军表示,对大家提出的问题最高检将认真研究解决,着手将促进实际问题解决转化为检察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最高检将继续对司法解释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依法一律予以废止。 
  张军指出,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不仅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大课题,更是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要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发,认真领会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战略部署,真正把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张军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就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来说,更是这样。去年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开启了会商机制,今年延续下来,就是要更加注重抓落实。要发挥好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会商机制优势,定期沟通交流,设立绿色通道;推动服务重心下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检察机关;聚焦聚力典型案例,引导司法检察实践;形成工作品牌,扩大法治保障影响力。 
  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和工商联要共同努力,把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结合自身工作谋划好,把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要求落实到位。 
  张军寄语民营企业,要重视依法经营,加强企业自律,这才是最智慧、最有效的法律保护。 
  高云龙指出,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一周年之际,最高检、全国工商联就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交流,既是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联合行动,也是落实双方定期交流机制的重要体现。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去年以来双方的沟通合作更加机制化、常态化,取得了丰硕的合作成果。不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所有省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也都已建立相关机制,在联动机制保障下依法公平解决了一批涉及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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