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2)
2019-11-03 11:59正义网浏览:次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对肖某和其他同案犯进行详细讯问,查明“地下出警队”的成员每次都是在接到肖某以及黄某、潘某以电话或者微信发出要求集合的通知后,携带刀具赶至指定地点听候他们的命令行动,三人起着纠集作用。同时,该院还对黄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依法追诉。后该院以肖某、孟某、黄某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其他同案犯涉嫌抢劫罪分别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定,肖某、黄某经常纠集孟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长沙市天心区解放西路一带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遂作出上述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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