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城市出台养犬新政 纵犬、虐犬都将面临重罚!(2)
2019-11-01 09:52中国新闻网浏览:次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1日电(记者 张尼)遛狗不牵绳将被罚款、带狗乘电梯避开使用高峰期……1日起,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多地也陆续出台养狗新政,提高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养犬人“立规矩”。
太原、银川实施养犬新政
——遛狗须牵绳、乘电梯避开使用高峰期
11月1日起,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项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法规中,对于养犬人的行为作出了多项限制。遛狗、带宠物狗乘电梯或进出公共场所,养犬人都需格外小心!
新版《条例》明确,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依照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每户限养一只。
新规同时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有明确规定,不仅要为犬只束牵引带,更对牵引带长度作出了限定——不得超过1.2米。
此外,《条例》还将日常乘电梯等场景囊括进去,强调携带犬只出户要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等。
与太原“最严养狗令”同时施行的,还有《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新规中也对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细节作出明确规定。
例如,《条例》中同样强调,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束1.5米以内牵引绳牵领,并应当主动避让行人。
此外,携带犬只乘坐住宅电梯的,应当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并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
多地出台养犬新政 提高罚款力度
除了太原、银川两地,近期全国多个城市也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本地的养犬新规,旨在规范养犬行为。
例如,今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也明确要求,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人束1.5米以内牵引带。
本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公布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盘点各地新政,共同点在于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犬行文的惩处力度。遛狗不牵绳、违规养犬都将面临罚款。
在苏州,未按规定携带犬只外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用犬绳牵领,或者未遵守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太原的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外出不束牵引带或者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五十元罚款。
银川的政策也明确,对于遛狗不牵绳的行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遗弃、虐待犬只也要被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各地出台的新政,不仅仅是对养犬人日常遛狗行为有约束,法规中还涉及到了宠物狗自身的权益。
在不少城市的法规里,对于虐待、遗弃犬只等行为,也都明确了处罚措施,随便遗弃宠物狗将面临罚款。
例如,太原的新规中明文规定,禁止组织、参与“斗犬”活动。禁止遗弃或者虐待犬只。
在惩处措施上,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领回或者将犬只送到公安机关犬只留检机构;拒不领回或者拒不将犬只送到公安机关犬只留检机构的,处五百元罚款。
太原、银川实施养犬新政
——遛狗须牵绳、乘电梯避开使用高峰期
11月1日起,新版《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项被网友称为“最严养狗令”的法规中,对于养犬人的行为作出了多项限制。遛狗、带宠物狗乘电梯或进出公共场所,养犬人都需格外小心!
新版《条例》明确,太原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依照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每户限养一只。
新规同时对重点管理区域内携带犬只出户有明确规定,不仅要为犬只束牵引带,更对牵引带长度作出了限定——不得超过1.2米。
此外,《条例》还将日常乘电梯等场景囊括进去,强调携带犬只出户要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期等。
与太原“最严养狗令”同时施行的,还有《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新规中也对日常生活中的诸多细节作出明确规定。
例如,《条例》中同样强调,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束1.5米以内牵引绳牵领,并应当主动避让行人。
此外,携带犬只乘坐住宅电梯的,应当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并怀抱,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
多地出台养犬新政 提高罚款力度
除了太原、银川两地,近期全国多个城市也已出台或者正在酝酿本地的养犬新规,旨在规范养犬行为。
例如,今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中也明确要求,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人束1.5米以内牵引带。
本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也公布了《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盘点各地新政,共同点在于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犬行文的惩处力度。遛狗不牵绳、违规养犬都将面临罚款。
在苏州,未按规定携带犬只外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未用犬绳牵领,或者未遵守条例其他规定,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以没收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太原的新规,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外出不束牵引带或者牵引带长度超过1.2米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五十元罚款。
银川的政策也明确,对于遛狗不牵绳的行为,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警告,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遗弃、虐待犬只也要被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各地出台的新政,不仅仅是对养犬人日常遛狗行为有约束,法规中还涉及到了宠物狗自身的权益。
在不少城市的法规里,对于虐待、遗弃犬只等行为,也都明确了处罚措施,随便遗弃宠物狗将面临罚款。
例如,太原的新规中明文规定,禁止组织、参与“斗犬”活动。禁止遗弃或者虐待犬只。
在惩处措施上,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领回或者将犬只送到公安机关犬只留检机构;拒不领回或者拒不将犬只送到公安机关犬只留检机构的,处五百元罚款。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