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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剖析丨“人防办”缘何变成腐败“高发区”(2)

2019-10-29 13:2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2018年12月,广西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赖月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两年前的5月,柳州市人防办原主任成东桥,因犯受贿罪获刑八年,并处罚金一百四十万元。
  成东桥、赖月亮两名市人防办原主任的先后“落马”,让人防系统变成了被关注的领域。是什么原因,让人防系统变成了腐败的一个“高发区”?剖析成东桥、赖月亮腐败案件,能给我们怎样的警示?
  人防工程:违纪违法发生大多与此有关
  人防系统里,有一个热饽饽——人防工程。根据相关规定,民用建筑达到一定规模时,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按照相应规模向国家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的审批、验收和建设费的收取,这些都是人防系统产生腐败的高危环节。赖月亮和成东桥都是在当上人防办主任不久,就开始了权钱交易。
  成东桥将这些职责和权力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念起了自己的生意经。在工程审批时,以60万元的价格将柳州市五指山人防工程“卖”给了工程老板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柳州市马鞍山奇石城工事维修维护工程“卖”给了老板罗某。
  2013年,成东桥安排自己的外甥李某进了一家人防设备公司,以李某为中间桥梁“卖”工程,以拿业务提成的名义来获取利益。成东桥与公司老板约定,李某每拉得一单工程就拿2%的提成。一年多时间里,李某就拿到了60万元的业务提成。
  赖月亮亦是如此。自2012年调任桂林市人防办主任后,赖月亮感觉人生已经到达“天花板”,进一步提升已经不可能,于是心生贪念,疯狂交易,大肆敛财。2012年1月,桂林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中,由于第一期项目未建地下人防工程,等开发建设第二期、第三期项目时,在向市人防办报建中遇到困难。为了顺利通过市人防办的审批,该房地产公司老板送给赖月亮20万元。同年12月17日,赖月亮在该公司提交的审批表上签字同意。
  这样的情形,在赖月亮任桂林市人防办主任期间,不断重复上演着。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赖月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同意多个人防工程老板在桂林市骝马山、西山、铜鼓山、野狗山、大头山等人防坑道工事口部建设房屋,还帮助其解决在违章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使其顺利建房,导致这些人防坑道工事口部12栋以上的房屋均为违章建筑。
  甘愿被“围猎”:为捞好处变花样索贿受贿
  由于人防办肩负着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验收以及异地建设费的收取等职责,房地产开发商、建筑施工单位和人防设备器材厂家等各路老板闻“香”而来,人防办主任成了围猎的重点对象。
  柳州市银河人防设备有限公司老板蔡某,为请成东桥在人防工程审批、验收、易地建设费缴纳以及工程介绍等方面给予关照,从2011年开始,每逢年节就给成东桥送钱,前后有20万元。不仅如此,2011年到2013年,成东桥又通过把自家家庭开支拿给蔡某报销等方式,索贿165万余元。
  成东桥还借助自己掌握的人防工程验收、结算、拨款的权力,对多名人防工程老板的请托给予关照,接收柳州市某泰人防设备厂老板、南宁市某宁设备厂老板这些被关照者送来的贿赂款近100万元。
  成东桥妻子刘某,原是某档案馆的一名副科长,不仅亲自出面多次接受人防工程个体老板送来的贿赂现金近百万元,还以此“放贷”,最终也被立案查处。
  赖月亮到案后也供述了自己的人防系统“生意经”,称很多人防设备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很多个体建房户都愿意以金钱铺路,接近他这个“一把手”。2011年至2013年,柳州市某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为了在桂林开展人防设备销售和安装业务,多次找赖月亮帮忙,事成之后送给其感谢费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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