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微信公众号交易屡禁不止 有人收号有人卖号(2)
2019-10-27 10:06工人日报浏览:次
另一名河北的商家为了表示认证能够通过审核,向记者发来一张用于注册主体的营业执照图片,上面显示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该商家表示也可提供注册类型为有限公司形式的认证,但需要付1098元的费用。
当记者提出担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公众号主体信息不一致时,该商家表示:“这个无所谓的,只要不被投诉,一般不会查的。”
除电商平台以外,QQ群也存在提供代认证公众号的服务,而且花样更多,业务更广泛。记者加入一个名为“微信公众号注册认证”的聊天群,该群有721个成员,群里不断发布各种售卖信息,为了避开敏感词,用“VX”来替代“微信”二字。
这里不仅有人“卖号”,还有人“收号”。群里不断有人发布“收认证服务号,要求无违规接口正常,有闲置的老板留着没用可找我”的消息。网名“AA添加我”称“回收一个认证服务号的价格是300元,且不抬价”。
提供仿冒公众号的商家同样违法
2015年,国内出现了首例微信公众号仿冒纠纷案。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玄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微信公众账号的仿冒纠纷提起诉讼。被告欲借助原告“XY游戏”早已形成的知名度,通过误导微信用户来增加被告微信公众账号的影响力。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运营微信公众账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仿冒公众号这种造假行为,使不法分子仿冒公众号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得逞,从而使网络诈骗犯罪之手伸进了公众号领域。公众号注册成本较低,市场不规范,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仿冒公众号经营者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网络平台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对于仿冒公众号,微信官方表示坚决打击此类违规行为,并持续深入清理违规账号。
今年1月,微信官方发现并全平台排查仿冒银行账号,封禁数十个有诈骗行为的仿冒账号,对上百个公众账号所使用的银行头像或昵称进行清除;6月,发现并处理近千个假冒家电官方售后维修服务的公众号;7月,对仿冒官方机构提供官方高考报招考服务的账号永久封禁76个,同时针对蹭高考热点的663个公众号进行了能力限制、规范账号名字等处罚。
赵良善还提醒,提供仿冒公众号的商家同样违法。“因为仿冒公众号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将违法产品有偿或无偿供他人使用,轻则侵犯他人民事权利,重则根据仿冒类型及领域,或构成犯罪。”此外,如不法分子诈骗行为产生,提供仿冒公众号服务的商家若明知他人通过仿冒公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的,则涉嫌诈骗罪的共犯,同样需负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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