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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 关爱环卫工要"扫除"的还很多(2)

2019-10-22 10:38工人日报浏览:

  工资低、劳动强度大等问题亟待解决
  尽管环卫工的作业环境有所改善,受到工会乃至社会各界的关爱,但工资待遇较低、劳动强度过大、社会保险缴纳不足、职业安全问题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
  像张秀莲这样的合同工(含公益岗位)、临时工在辽宁一线环卫工中占90%以上,他们来自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低收入人群及企业退休职工。
  “没编制意味着低收入。”据统计,辽宁一线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为1200元~1800 元,这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持平或略高一些。个别市县甚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如,辽宁省一四线城市的公益性岗位合同环卫工人的月工资仅为739元。53岁的张永峰工作7年,工资只有1500元。
  工资低招不来人,致使辽宁环卫工劳动强度过高。
  据介绍,《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规定,一级道路每人每天清扫面积为3250平方米。由于辽宁省机械化清扫率偏低,人均日工作量在4500~1.1万平方米,工作时长在7~9个小时。个别县区工作时长达12个小时。尤其在冬季除雪期,连续奋战数十个小时是常有的事儿。
  2010年,单位想为当时51岁的高远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时我离退休不到15年,没法缴纳。”而高远衡的工友陈福春是临时工,户籍在农村,已参加新农合保险,也没办法缴纳。高远衡告诉记者,还有一部分环卫工考虑实际收入过低自愿放弃了参加社保。
  亟待解决的还有社会尊重不够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日常作业中,环卫工不但受到歧视,甚至挨骂、挨打等现象也时有发生,极大地挫伤了环卫工人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部分市民不爱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乱丢乱倒垃圾现象随处可见,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
  据调查,近几年,辽宁省环卫工意外事故达1000余起。随着机动车数量激增更是增大了道路作业的难度,加上部分环卫工人年龄大、反应慢等原因,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走好关爱“最后一公里”
  关爱环卫工的社会各界人士很多,可走好关爱和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却不是一蹴而就的。
  近年来,辽宁各级工会投入近千万元,建成独立的环卫工人休息室和“爱心驿站”,解决环卫工在用餐、如厕、休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设立环卫工阅览室、图书馆和文化广场,丰富环卫工人工休和业余时间的文化生活;筹措资金为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部分市区还组织环卫工人进行疗休养或旅游。
  2018年,辽宁省总工会更是持续关爱一线环卫工人,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指导环卫工人与单位签订一份规范的劳动合同,推动企业与环卫工人签一份规范的集体合同,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一次普法宣传、一次心理咨询活动,开展春送一次体检、夏送一次清凉、秋送一次助学、冬送一次温暖活动,以及建设一批“爱心驿站”活动。
  辽宁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表示,改变环卫工工资待遇较低、劳动强度过大等问题还需社会多方共同努力。辽宁省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环卫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纠正,落实环卫工人的劳动经济权益。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向社会呼吁,深化环卫管理体制改革。运用市场机制,按市场运作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建立环卫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保证金制度和退出机制,依法规范参与购买服务企业和单位行为,推动企业依法执行劳动用工政策,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法保障环卫工人权益。
  (部分受访对象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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