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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产品、违禁食品、滥用添加剂……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2)

2019-10-17 13:19新华社浏览:

  比如,电子诉讼平台的建立为司法工作增添“夜间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电子诉讼平台自挂牌以来访问量已超过4500万人次,实现当事人立案申请100%递交。
  另一方面,打通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与电子商务企业、网络运营商、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数据壁垒,使得身份核实、证据提取、信息流转均可在线上直接完成,真正实现跨地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假冒产品、违禁食品、滥用添加剂……如何躲开网购食品那些坑?

  多管齐下:谨防掉进“消费陷阱”
  刘更超表示,与传统案件不同,互联网诉讼中,网购过程中产生的证据都在网上。“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对接,建立线上协查机制,比如开通阿里旺旺,确认活跃旺旺账户可以作为送达地址,显著提升了网络购物案件送达实效。”
  网售案件也给互联网法院带来新挑战,比如跨区域办案涉及各地标准规定不统一的问题如何协调处理,网售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不在一个地方,不适用属地管辖如何判定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电商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整合商家信息,对不合规的内容进行风险警示,及时清理整治问题商户。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表示,要加大对经营者资质的审核力度,建立定期核验更新和跟踪记录机制,对以“C2C”“海外代购”为宣传点的店铺进行严格审查,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查找食品质量风险。
  刘更超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多部门之间的联动,共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规则和标准,突破现有治理模式,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信息共享。
  专家建议,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要防范微信、微博、电商等平台的代购、网红自制食品等新形式、新玩意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要为了“尝鲜”“跟风”而掉进“消费陷阱”。(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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