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一评”破解督导考核难题
2019-09-22 18:5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检察院立足当前形势,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机关抓业务、管队伍、激活力的新路子,科学构建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三督一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且每年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丰富、完善,不仅较好实现了党建、业务、事务三大督察管理无死角,更填补了内设机构改革后各类检察人员管理和绩效评价方面的空白,在破解新时代检务督察管理难题和构建“大督察”格局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抓党建督察,将党建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成立机关党总支,配备专班,班子率先垂范,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政治部协同党总支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清单,项目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支部每季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制发通报,奖掖先进,鞭策后进,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党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大案管”为基础,构建以综合业务部为核心,5个主要业务部门参与的“大案管”工作格局。明确“规范司法、强化考评、督导预警”三大核心职能,并从业务部门选派5名人员作为案管部门的“派驻管理员”,细化评查内容、方法方式,每月开展业务检查不少于2次。坚持“月中开会推进、月末通报总结、季度集中点评”制度,对照各部门的横向纵向考评数据查漏补缺,月底对各业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业务、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评会,找准问题,采取措施,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以“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升华“大督察”机制。整合业务督察专班、事务督察专班资源,组成检务督察新体系,由值班领导、派驻纪检人员和检务督察部门人员,采取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工作成效、党建任务落实、作风纪律、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随时通报,限期整改,促进制度落实。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家访制”,院领导不定期到检察人员家中走访,主动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在家表现,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维护检察形象。建立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档案和廉政档案,把日常办案、通报奖惩、廉洁纪律等信息录入个人档案,作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廉洁从检的永久性记录存档。
以“重绩效”为抓手,严格落实督察刚性“零容忍”。院考评委员会围绕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推进情况和日常表现等内容,对业务督察、事务督察情况进行汇总,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的,提出表扬,并依据考评制度对部门和个人加分;滞后于时间节点,效果较差甚至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由主管领导或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向党组提交书面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并对部门和个人扣分。根据督察结果,生成各部门、各检察人员的月度、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并依此给予绩效奖惩,有效解决了员额制改革后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实现党建、业务、事务工作的齐头并进,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晓方)
抓党建督察,将党建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成立机关党总支,配备专班,班子率先垂范,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政治部协同党总支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清单,项目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支部每季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制发通报,奖掖先进,鞭策后进,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党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以“大案管”为基础,构建以综合业务部为核心,5个主要业务部门参与的“大案管”工作格局。明确“规范司法、强化考评、督导预警”三大核心职能,并从业务部门选派5名人员作为案管部门的“派驻管理员”,细化评查内容、方法方式,每月开展业务检查不少于2次。坚持“月中开会推进、月末通报总结、季度集中点评”制度,对照各部门的横向纵向考评数据查漏补缺,月底对各业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召开业务、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评会,找准问题,采取措施,有力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
以“全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升华“大督察”机制。整合业务督察专班、事务督察专班资源,组成检务督察新体系,由值班领导、派驻纪检人员和检务督察部门人员,采取现场督察、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工作成效、党建任务落实、作风纪律、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察,对发现的问题随时通报,限期整改,促进制度落实。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家访制”,院领导不定期到检察人员家中走访,主动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在家表现,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确保队伍纯洁,维护检察形象。建立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档案和廉政档案,把日常办案、通报奖惩、廉洁纪律等信息录入个人档案,作为检察人员司法办案、廉洁从检的永久性记录存档。
以“重绩效”为抓手,严格落实督察刚性“零容忍”。院考评委员会围绕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工作推进情况和日常表现等内容,对业务督察、事务督察情况进行汇总,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的,提出表扬,并依据考评制度对部门和个人加分;滞后于时间节点,效果较差甚至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由主管领导或牵头领导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向党组提交书面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并对部门和个人扣分。根据督察结果,生成各部门、各检察人员的月度、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并依此给予绩效奖惩,有效解决了员额制改革后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实现党建、业务、事务工作的齐头并进,均衡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