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儿童票”判定争议何时能解(2)
2019-09-20 08:35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而对于无法享受儿童票优惠的未成年人和家长来说,权益受到侵犯,通过个人力量来维权,也存在着一定困难。”该人士也提到。
只看身高是否变相剥夺儿童权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仅以身高标准来确定儿童票优惠,是变相剥夺了一些孩子的福利,窄化了儿童免票政策的本意。”安徽省消保委(即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指导部主任胡茵表示,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是针对所有未成年人,而不是选择性地给予一定身高以下的人。
据了解,当下,长三角地区已成为62.3%的消费者亲子出游的首选目的地。根据沪苏浙皖四地消保委联盟前期调查结果,不同类型的长三角地区景点儿童免票规则差异度较大,为保证通行效率,大多数景点以儿童身高作为免票标准,采取身高兼顾年龄的景点仅6.2%,而国外景点基本都是以年龄为准。
根据联盟开展的线上调查结果,50.1%的消费者表示免票身高限制不符合实际情况。同时,有27.6%的消费者认为儿童免票规则应以年龄为准,更有63.9%的消费者认为身高与年龄,两者符合一项即可免票。
在聆听消费者呼声和专家建议的基础上,联盟呼吁儿童免票规则的制定要更科学、更合理。景点应做到身高和年龄兼顾,除设置身高免票标准外,增设年龄免票标准。
联盟建议,当儿童身高超过免票限制而年龄未达到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相关细则由景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制定)也可享受免票,从而既有利于保障通行效率,也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联盟轮值秘书长、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优化儿童免票规则联合消费调查,有利于提升服务品质、改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能,加快实现长三角地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胡茵认为,倡导儿童身高和年龄兼顾,对于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意义重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其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呼吁,属于政府定价的景区,一定要严格落实政府的相关规定,同时在景区售票口要做好相关公示。对于可自主定价的部分景区,希望他们也能积极响应我们的倡议,尽早实行身高和年龄兼顾的儿童免票规则”。
身高年龄“双轨制”呼之欲出
安徽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周星告诉记者,黄山风景区采取的是身高和年龄“双轨制”标准。“通常618周岁的未成年人门票是半价,身高在1.2米以下或6周岁以下的儿童,有监护人陪同且检票时持有本人户口本原件的,可以免票进入黄山风景区。”
周星表示,现在6周岁小孩的身高可能早就超过1.2米,不能完全按身高来定优惠价,只要小朋友持有相关证件,并由监护人陪同,就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我认为对景区来说,收费标准应变得更加人性化。”
周星同时觉得,对工作人员来说,只要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凭证件入园,按照规定流程来进行儿童票价核验操作,并不会增加太多工作难度。
“如果在入园时,儿童年龄依据缺失,可以将身高作为评判的辅助手段。”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斌看来,过去以身高为标准,主要是证明年龄不方便,权威性不够,现在儿童已经可以办理身份证,售卖儿童票评判标准应当以年龄为主,身高为辅。
吕斌补充道,在特殊方面,如乘飞机,因为服务资源的性质,可能对身高体重有特殊要求,这也是合理的。国家应当进行这方面的立法,进行进一步规范明确。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亚榴认为,以年龄兼身高双轨制为标准设置儿童优惠票,更符合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精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见,我国法律层面对于未成年人的划分,是以年龄为标准的划分方式,整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也是针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胡亚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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