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出来危险——警惕短视频平台的“危险视频”(2)
2019-09-19 09:47正义网浏览:次
作出风险提示并不能免除责任
记者注意到,有短视频平台曾上线风险提示系统,据其负责人介绍,这一系统将对站内可能有风险、引人不适的视频内容进行标注提示,防止用户盲目模仿。
记者发现,在该视频平台,在一些高压线上“走钢丝”等危险性视频中,确实有标注“该行为存在风险,请勿轻易模仿”字样。如果做出了风险提示,观看者依旧模仿并受到伤害,短视频博主和平台是否可以凭此免责?
张力认为,如果二者进行了风险提示,受害人模仿行为可以称之为甘冒风险的行为,若强行要求短视频博主与平台承担责任难免不公平。“至于未成年人因尚年幼,无法判别危险性情况下的模仿行为,监护人也有监管责任,在短视频博主和平台已经提醒的情况下,事故仍发生也并非他们所能控制。”张力说。
“即使二者履行了提醒注意义务,也不能一概免责,要区分情况而定。”周学峰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些高度危险的视频,本来就是禁止出现的,不应该在平台上播放,这种情况下,不是一个简单的风险提示就可以免责的。比如一些让未成年体验濒临死亡感觉的视频,这些绝对不允许出现。而那些杂技表演类的带有危险性的视频,只要在视频显著的位置,标注足够大的字体进行风险提醒,就算尽到了注意义务,可以在平台上播放。
在朱巍的观点中,危险视频引发悲剧之前,如果平台没有收到过任何针对该视频的投诉或举报,在事情出现后,又第一时间下架了该视频,并对此类涉及危险类视频进行了彻查整改,这种情况下平台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接到举报后,未采取措施,或者事件出来后,没有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导致后面又有人受到损害,平台应该依法与短视频博主承担连带责任。”他说。
在短视频平台没有出现之前,司法审判中就曾有过判决,因视频内容存在不妥之处,视频制作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013年,江苏省东海县发生未成年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绑架烤羊”案,两兄弟被同伴绑在树上严重烧伤。法院审理后认为,《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发行方应当主动严格审查、过滤未成年人不宜的情节和画面,并负有提示风险、警戒模仿的注意义务。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仍存在暴力情节和画面,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产生了不良影响。虽然该片的制作、发行经过了行政许可,但实际造成了损害的客观后果,判决制作方承担15%的责任。
即便有案例可循,但真要追究短视频博主和平台的责任,并不会一帆风顺。“虽然在《喜羊羊与灰太狼》模仿案中,法院认定受伤儿童模仿行为与动画片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但当时法院的判决还是遭到诸多质疑。”张力说,拿这次“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模仿案为例,假设会对簿公堂,第一步,受害女孩的父亲要举证视频博主与平台存在侵权行为。接着要证明视频博主与平台的行为与女孩离世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受害者家长也要举证短视频博主与平台存在过错行为。”张力说,因为法律对危险视频没有规定,也没有明确有危险元素的视频应当该如何进行安全提示等,家长在过错举证方面也存在障碍。
平台要加大审核,落实好先审后播
短视频的发展,方兴未艾。艾媒咨询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短视频用户达到5亿,预计201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30亿元,短视频行业的发展正如火如荼。
虽然哲哲的家属已经和短视频博主达成和解,但探究短视频博主和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保护观看者的合法权利,短视频行业如何快速健康发展等问题,无论从资本市场还是法律保护方面,都不能就此止步。
张力告诉记者,今年初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要求,短视频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内容实行先审后播制度,审核的内容包括对节目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的审核。同时,该规范还要求,网络平台开展短视频服务,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核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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