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受小礼到重金索贿 县级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2)
2019-09-11 13:17正义网浏览:次
2012年6月6日,马宜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以其姐姐的名义向财政借款70万元,后加上个人5万元垫付投资,并在姐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姐夫的名义持股。天盟公司将300万元投资款打给马庙镇政府后,马庙镇政府与李某因项目发生争议撤资。
2013年2月4日,马庙镇政府退还了李某204万元投资款,结余资金96万元,政府垫付的70万元直接从财政上扣下。
相互通气,抵不过刚正法纪
2017年,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怀宁期间,为应付组织调查,马宜来与查某串供,将查某行贿的用于炒股的40万元补打了一张借条,并约定如果有关部门来调查就说是借的。
侥幸心理驱使下,马宜来一次次铤而走险,直至被群众举报后,犯罪行为进入监察部门的视线。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安庆市纪委监委就群众举报对马宜来做过调查,并多次找到他进行谈话,了解工作期间相关情况。“当时我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组织不会较真去查自己,对自己的问题除了回应信访件上的内容,对其做些合理解释外,对其他问题避而不谈,怕影响自己的前程。”马宜来在忏悔录中写道。
机关算尽,皆是徒劳。2018年10月30日,马宜来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于被安庆市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1月25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由望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马宜来在庭审中忏悔道,自己也曾踌躇满志,想做出一番政绩。组织培养了他,但他却没有好好把握机遇,没有把时间和精力全部用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上,没有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亲人和社会的期待。他表示真诚悔罪、认罪,愿意接受法庭判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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