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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0省份出台规范性文件为干部澄清正名 向诬告陷害者勇敢亮剑(2)

2019-09-02 13:38法制日报浏览:

  经调查,2009年7月,张华放调任振文国土所副所长后,认为陈某经常在工作中给他出难题、设障碍,与陈某产生矛盾。2011年11月,张华放从陈某办公室取走一张盖有所公章的空白A4纸,伙同他人伪造假收据,通过他人转交给吴川市人民检察院,诬告陷害陈某,意图使其受到刑事追究。
  经审查群众举报属实后,2014年7月,吴川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张华放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之后,2018年6月,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2019年1月,新疆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集中公布典型案例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对所有的举报线索进行核查,经核查属于不实或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同时警示诬告陷害者,让他们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即诬告陷害必被处理。
  在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看来,这种现象反映了当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过去一段时间,基层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
  “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澄清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给干部吃了一颗最大的‘定心丸’。”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称。
  多地出台专门规范
  保护干部合法权益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既在“打虎拍蝇”,也对受到不实举报甚至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
  2016年3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消息称,2015年,四川省共为5425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供销社主任郑廷远即是其中一个例证。
  2014年,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郑廷远的主持下,巴州区供销社集体研究对合同期满的5个门市对外公开竞租。“当时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严格按程序进行竞租。”郑廷远说。2015年2月,有人匿名反映郑廷远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租门市为他人赚取差价,个人从中分红等问题。
  巴州区纪委接到举报后,围绕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未发现郑廷远存在违纪问题,及时为他进行了澄清。
  “虽然当时有些委屈,但我并不后悔,当了‘一把手’就要勇于担责,维护群众利益。”郑廷远说。
  2015年全年,四川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9129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2852件。根据举报所提供的线索,一批违纪人员受到应有的惩处。但信访反映中也有部分举报内容失实,还有与事实不符的举报甚至诬告陷害。
  同样在2015年,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10766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2018年12月至今年6月,浙江省共为1039名遭受非议误解或被诬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问题。
  有的省份还就此项工作专门制定规范。
  2018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新疆范围内,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控告、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反映问题真伪。经调查核实,认定受到错告诬告的,明确4种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例如,向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
  同年12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用好纪律和法律两种武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最新出台专门规范的省份是安徽。今年7月31日,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经核实确属诬告陷害、错告误告行为,且给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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