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tube短视频配乐涉嫌侵权被诉 法院一审认定构成侵权(3)
因认为Papitube推广机构在其制作的短视频中擅自使用原告经授权的录音制品,北京音未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音未公司”)将徐州自由自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自由自在”)、北京春雨听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春雨听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7041元。2019年8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北京春雨听雷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00元。
原告:北京音未公司
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原告经授权的音乐作品
原告北京音未公司诉称:2019年1月8日,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音乐《WalkingOntheSidewalk》(以下简称涉案音乐)作为背景音乐,制作名为“20180804期2018最强国产手机大测评”的商业广告推广短视频,并将该视频上传至“酷燃视频”通过自媒体账号“Bigger研究所第一季”传播,该视频播放近600万次,转发近4万次,评论超5万次,点赞近3万次。原告认为二被告侵害涉案音乐录音制作者权中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三项权能。
被告:北京春雨听雷
原告不享有涉案音乐的著作权
被告北京春雨听雷辩称:1.涉案音乐权利人为ShawnJamesSeymour夫妇,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享有涉案音乐的相关权利。2.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明显过高,Lullatone组合及其音乐作品不具有知名度,且涉案音乐发布于2011年,商业价值极低,侵权行为可能获得的利润远低于原告主张的金额。3.原告主张的合理支出已超出合理范围。
被告:徐州自由自在
不存在共同侵权行为
被告徐州自由自在辩称:后缀为“papitube.com”邮箱由邮箱服务商提供,与“www.papitube.com”域名备案无关,邮箱的实际使用人为北京春雨听雷公司。我公司并不掌握上传视频的相关账号和密码,不存在共同侵权的行为。
争议焦点
1.Lullatone公司是否为录音制作者;
2.原告是否获得有效授权;
3.侵权事实的认定及二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4.原告的维权支出如何认定。
裁判要旨
一、Lullatone公司是涉案作品录音制作者
通过互联网发表的作品,作者署非真名的,主张权利的当事人能够证明该署名与作者之间存在真实对应关系的,可以推定其为作者。本案中,二被告均认可“Lullatone”是来自美日的夫妻二人组的组合名称,Lullattone是ShawnJamesSeymour夫妇的“个人音乐计划”,故法院对于“Lullatone组合”为涉案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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