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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漫漫讨薪路谁来守护(3)

2019-08-30 11:50中国青年报浏览: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查询发现,安徽挽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8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法人为张某。记者调查还显示,该机构并未在教育部门备案。
  8月28日晚,记者联系上了张某。
  “我们在8月11日就将工资通过各区域负责人发下去了。有一部分‘老师’觉得拿到手的工资和他们的预期有差距,还有一部分人是主动离职不干,给公司带来了损失,按照协议,主动违约应该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表示。
  “公司有自己的工资核算方式和考核、奖惩制度。”他告诉记者,自己不直接联系各授课点的“老师”,出现问题,可能是区域负责人没说清楚工资是怎么计算的,也有可能是有些事沟通不到位,自己公司管理机制也有问题,不太成熟。
  张某承认,“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回应和解决问题,如果学生们还有问题疑惑,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微信进行沟通,自己将积极配合解决”。对于公司教育培训资质的问题,他表示,“很多东西都还是摸着石头过河,自己正在上海打工,也很不容易”。
  “艰辛维权背后的深刻一课”
  对于此类学生暑期兼职中的困境,安徽申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远芳认为,学生兼职时和培训机构签订的聘用协议,属于劳务协议,如发生纠纷,可以定性为劳务纠纷。学生遇到纠纷,一方面可以去公安部门报案;另一方面,如果因金额问题无法立案,可以集中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市场监管局投诉,也可以民事起诉。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学生去兼职工作时,需要和用人单位签协议,明确待遇、权利、责任,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据。
  “很多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把兼职教师当作锻炼自身、赚取生活费的平台,但一定要提前了解、掌握有关实习、就业的法律法规,不要寄望一夜暴富,从而受到蛊惑,轻信他人,甚至去做涉嫌违法犯罪的项目。”熊丙奇认为,对于市面上各种各样的教育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要求机构必须有合法资质,依法经营。
  “此类事件也给一些刚刚高三毕业的‘准大学生’上了一课。”熊丙奇觉得,类似事件的发生,有部分原因在于部分高中和大学没有对学生进行系统、充分的生涯规划教育,忽视了教育学生认识环境、认识自我,学校应引导他们学会自主管理和职业规划。
  “建议学生群体擦亮眼睛,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兼职或短期工作。”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姚炜耀指出,有些企业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学生群体相对单纯和缺乏维权意识等特点,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要多留意,妥善保管各类协议、企业基本信息、报酬发放记录、工作衣服和证件等材料。”他表示,学生群体如遇到被侵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可向当地12355青少年权益保护热线求助。工商、劳动、公安等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对以学生为侵害目标的违法违规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外,很多教育机构的创业者本身就是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此,姚炜耀表示,大学生创业应得到鼓励,但一些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劳动人事相关知识及用工风险不了解,这往往会给自身带来诸多法律风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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