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的村妇:威胁过往客车 每月初坐地收钱(2)
2019-08-29 12:59正义网浏览:次
敲诈勒索被批捕
2018年11月,魏某承包了淮安汽车站的一辆大客车,从此有了固定线路。魏某觉得,现在自己承包的是汽车站的客车,有了合法手续,终于可以不再受王菊威胁,决定不再每月给她钱了。其他几名客运车主也像魏某一样,先后停运了私人大客车,转而从车站承包车辆跑客运,并因同样的原因停止了给王菊“封口费”。
2018年12月中旬,王菊见魏某等人突然都不肯给钱,便多次站在车前索要,魏某等人均未予理睬。但王菊不甘心,仍然天天向魏某等人要钱。
见王菊一直不依不饶,为了息事宁人,一天早上,魏某将车子开到路口后,跟继续上车要钱的王菊说,现在自己承包的是公家的车子,根据规定可以带散客,加上现在承包费太贵,每月200元也支付不起了,但以后路口有人上车,可以每人给她5元作为感谢费。但这提议被她一口回绝,她威胁魏某道:“你别蒙我,我打听过了,不管是公车还是私车,都不得在车站外私设站点带客?”并撂下狠话,不给钱就别想跑安稳。
第二天一大早,魏某开车从起点出发不久,突然从反光镜中看到,王菊坐在一辆白色轿车的副驾驶位置紧跟其后。自己每到一处站点带客,她便举着手机进行拍摄。见王菊来真的,魏某便再次找她协商解决,但她发狠说,现在给钱也不要了,自己马上带录像到运输稽查大队去举报,非把魏某整死不可。
当天,王菊果真带着录像到有关部门上访举报,魏某因此被罚款2000元。面对王菊的敲诈,魏某忍无可忍,于2018年12月18日愤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王菊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
警方经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王菊敲诈勒索的证据,经统计,在2012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王菊以举报魏某等多名客运业主违规带客为要挟,共敲诈获得人民币近6万元。2019年5月30日,王菊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菊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日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王菊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提醒,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举报的权利,但这不能作为牟利的手段,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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