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水污染违法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2019-08-23 13:41新华社浏览:次
新华社沈阳8月23日电(记者孙仁斌、丁非白)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辽河治理攻坚战,对全省水污染违法问题进行了高压打击。全省11家企业因排水超标等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大连隆泰食品有限公司、黑山县雨润生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工业企业此次“上榜”。
“针对这些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同时我们还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监管力度,对超标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说。
随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地表水水质有较大幅度改善。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比54.1%;劣Ⅴ类水质断面由去年同期的22个减少为11个,改善程度显著;入海河流劣Ⅴ类断面2个,同比减少1个;2019年上半年,渤海冬季和春季优良水质比例为66.8%和90.0%,同比分别提升了4%和17%,黄海春季优良水质比例96.3%,同比提升了0.9个百分点;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超标水源2个,同比减少2个;全省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其中氨氮浓度下降至0.77mg/L,同比改善44.2%;总磷浓度下降至0.13mg/L,同比改善43.5%,改善程度均较明显。(责任编辑:刘晓方)
大连隆泰食品有限公司、黑山县雨润生物蛋白制品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食品、工业企业此次“上榜”。
“针对这些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同时我们还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监管力度,对超标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说。
随着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地表水水质有较大幅度改善。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比54.1%;劣Ⅴ类水质断面由去年同期的22个减少为11个,改善程度显著;入海河流劣Ⅴ类断面2个,同比减少1个;2019年上半年,渤海冬季和春季优良水质比例为66.8%和90.0%,同比分别提升了4%和17%,黄海春季优良水质比例96.3%,同比提升了0.9个百分点;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超标水源2个,同比减少2个;全省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国家考核要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其中氨氮浓度下降至0.77mg/L,同比改善44.2%;总磷浓度下降至0.13mg/L,同比改善43.5%,改善程度均较明显。(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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