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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费情况依然存在 快递企业没理由“二次收费”(2)

2019-08-15 14:33新京报浏览:

  现象3:乡镇快递二次收费乱象频发 
  8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召开约谈会,对申通、中通、圆通、韵达4家快递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停止取件二次收费。 
  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此前,省消委会发布《四川省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州的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取件二次收费现象。 
  多位快递企业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站点已经布局到乡镇,一些村民也认可到镇里取件。但是如果要快递员进村派送的话人工成本会增加很多,“以四川为例,那里的乡村好多都在山里,道路条件也不好。更主要的是村里的快递量少,几家快递公司的量加起来估计也就两千来件。量少,就不足以支撑站点运营。” 
  背景 
  智能快件箱要最大限度征求用户意见 
  8月14日,国家邮政局2019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举行。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在发言中透露,国家邮政局和住建部在联合调研,要加快推进智能终端的建设,为此国家邮政局出台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即将施行。 
  刘君介绍,《办法》支持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和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在住宅小区、高等院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布局智能快件箱。同时《办法》也明确要求,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我理解,核心还是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智能箱尽管方便,在使用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求还是要最大限度地征求用户意见,在便捷的过程当中,求得用户的满意,这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边作栋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邮政局将出台智能快件箱的建设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主要是为了推动地方政府把智能快件箱的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推动地方在开展智能快件箱建设时有依据。出台指导意见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邮政管理部门在对智能快件箱进行管理时有参考、有依据。 
  解读 
  快递企业服务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表示,清理农村二次收费的问题是刀刃向内的一种自我革命。“有人可能会讲农村网络发展现在有些困难,收一点钱是合情合理的。但这个事情本身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因为快递企业和用户形成商务合同当中,价格本身已经包括了寄递全程各个环节的成本,末端不管距离农村多远,你已经承诺了,没有理由再次向用户收费。” 
  中国快递物流行业高级专家、中国快递协会原副秘书长邵钟林表示,之所以出现乡村快递二次收费的问题,原因之一是快递业末端派送深度和价格之间的矛盾。他强调,国家邮政法和我国的快递服务标准对快递服务有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在快递服务的全部过程中只能有一次收费。同时,国家快递服务标准对快递服务深度也有明确要求,简单来说就是快递要“门对门、桌对桌”,“换句话来说,就是要按照门牌号码送到用户家中。同时还规定,快递服务应该有两次送上门,也就是如果家里没人,快递员有义务再送一次,如果还是没有人,用户就需要去指定地方自取。企业服务只能高于这个标准,不得低于这个标准。” 
  邵钟林表示,每个快递公司应该根据国标计算成本和价格,不能一边儿打价格战,一边儿在派送末端通过加价维持运营,这样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快递企业认为派送的地方偏远而没有能力去送,那么在源头可以不收件,这对于企业来说不算违规,但一旦接受了这个快递,就不可以二次收费。”(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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