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延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08-13 14:35辽宁省纪委监委浏览:次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渤海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杨延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延东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拒不执行上级决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未按规定申报境外存款。
杨延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延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经查,杨延东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拒不执行上级决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未按规定申报境外存款。
杨延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延东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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