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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后跑路,这种事为啥禁不住?(2)

2019-08-10 14:19工人日报浏览:

  一起投诉,消协、工商、公安和法院都参与
  “预付式消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想要维权很难。”钟萍说。
  维权有多难?该找哪个部门管?
  去年5月,在长春市朝阳区一家健身会馆购买健身卡的10余名消费者,因店铺关闭、老板跑路,向朝阳区消协集中投诉。同时投诉的,还有不少在该区某汽车养护中心办理储值卡后,亦遭遇老板跑路的消费者。两者相加,共有300多名受害顾客。
  由于这次投诉涉及群体广,投诉集中,包括消协、工商局、法院以及消费者代表都参与了进来。不过,接到提前通知的健身会馆和汽车养护中心老板却避而不见。
  “有的企业老板很强横,根本不配合调查,消协及有关受理消费纠纷投诉部门没有权利和办法真正去约束违法商家。”钟萍说。
  随后,该案启动了诉讼程序,选出证据充分的29名健身卡受害顾客、6名洗车卡顾客优先诉讼。
  为联系到两名涉案老板,承办人采取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工商局调取经营信息、派出所调取经营者信息、单位人事部门调查等多种手段才找到人。
  最后,汽车养护中心老板主动退款,但健身会馆老板并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法院判决,该老板才陆续将涉及款项全部返还完毕。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消协、工商、公安和法院等多个部门,最后走到诉讼程序,才算把事情解决。
  “这个过程所耗时间和精力等成本着实让消费者难以承受。”钟萍说,“即便维权成功,能对违法违约行为进行罚款惩戒,商家须付出的成本与高额不当得利相比,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作为长春市政协委员,在今年长春市两会上,钟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制定“预付费式消费”地方性管理规定的提案》。她建议应对预付费营销的商家设定必要准入门槛。凡向消费者收取预付费无论发行消费卡与否,一律必须申报,同时限定预付费额度,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责任,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导向。
  “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细化操作措施。”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还要加强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对商家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此外,王雨琦还建议,各监管部门也应负起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对预付式消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同时,消费者应避免大额度交付预付款项,要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并在订立合同时认真审查相关条款,注意保留缴费凭证等证据。(记者 柳姗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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