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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纳挪用公司资金230万用于赌博和融资被判刑

2019-08-08 15:02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北海8月7日电(通讯员陈健 罗学新)包某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总出纳,依公司安排,保管用于公司资金往来的银行卡。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间,包某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34次将上述银行卡内的公司资金共230万元转账至其名下的银行卡,予以挪用。包某珍挪用公司资金用于网上赌博和融资。后公司财务经理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包某珍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包某珍挪用的230万元未退还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包某珍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资金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且至今不退还,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包某珍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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