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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处两千多起环境违法案件 有企业私挖暗渠排污水(2)

2019-08-08 14:57北京晚报浏览:

  寇勇说,这所高校非常重视超标情况,立即投入整改。5月20日复查时,污水处理后氨氮浓度已经降至0.355毫克/升。根据工作人员介绍,超标原因是设备工艺参数没有及时调整到位,膜处理异常,致使污水处理不达标。“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检查中出现污染问题,就一定要严格依法处罚。”寇勇说。
  案例3
  餐具消毒企业废水渗入地下
  如今,很多餐馆都提供整体塑料膜打包的消毒餐具。这些餐具均由一些专门的企业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后的污水应该集中规范处理。然而,还是会有企业在这方面违规操作。
  今年3月,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水务部门对位于赵辛店的北京奥洁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这家企业规模不小,拥有独立的厂区,消毒后产生的废水先通过两个沉淀池,再流到蓄水池里,然后转运给第三方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发现,这个蓄水池大约有4米长、2.5米宽、3.5米深,容量不小。相比之下,两个沉淀池要小多了,边长不到1米,里面还泡着发黄的污水,散发的气味令人不禁掩鼻。污水下面会不会有问题?执法人员没有一看了事,而是把沉淀池里的水全部抽干。隐藏的问题果然显现了出来。
  这两个沉淀池的底部只是使用普通砖块衬砌,没有涂刷防渗涂层。“这意味着洗餐具的废水可以直接从砖块缝隙渗漏到地下,造成污染。”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重案一组组长宋贺宁对记者说,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污水进行污染量监测。幸好,污水尚未达到危险废物的标准。
  宋贺宁说,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属于对环境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除实施行政处罚外,还可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如果排放的是危险废物,达到一定数量,则属于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将该案件移送区公安部门。最终,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延伸阅读
  市属医院治污设施提标升级
  近年来,本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了对于医疗机构、高校排污监管力度。在去年的专项执法检查中,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59家单位存在67起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罚款883万余元,被查处单位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缘何成为环境违法高发地,市环境监察总队进行了总结。
  总队监察三科科长桑治东告诉记者,通过分析来看,一些医疗机构环保意识不强,内部重视不够。某医院因废水超标排放,在接受调查过程之初,仅委托第三方公司的工作人员配合执法。经执法队员再三要求,医院正式工作人员才出面接受相关询问。此外,一些医院建院较早,环保设施处理工艺落后,急需改造。市环境监察总队抽查抽测了15家单位,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超标的就达5家,比例高达30%,主要原因就是工艺落后。其中,一家1955年创建的医院,废水处理设施仅为絮凝沉淀+消毒的简单工艺,不具备生化处理功能,远不能达到目前医疗废水排放标准要求。
  目前,针对日常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医管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多次组织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记者了解到,市医管部门已经下拨资金推动一批市属医院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桑治东对记者说,今年针对高校、医疗机构的专项执法检查正在进行当中,已发现1家高校、4家医疗机构存在水污染超标排放,共处罚金额67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已经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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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固定污染源执法实现全过程记录
  此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记者获悉,北京市在固定污染源执法方面已经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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