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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乱象丛生 专家:去除"保健"之名作为食品严格监管(3)

2019-07-31 13:19正义网浏览:

  隐秘的会销,给监管带来困难
  保健食品领域的一大乱象还表现为一些不法分子经常通过会销方式欺骗老年消费者。他们以亲情服务和产品说明的方式销售产品,还以“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名医问诊”“可免费领取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可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等方式引诱老年人“上钩”,进而推销其产品。前述的勤孝堂食品经营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案中,当事人就是多次通过会销进行虚假宣传,达到销售产品和非法牟利的目的。
  据媒体报道,重庆的王大爷就有过“被会销”的经历。一天,王大爷与几位老人在广场上锻炼身体时,一名促销人员热情地邀请老人们参加免费健康讲座,称包车接送,并在酒店安排了午餐,加入会员还可以免费领取粮油。王大爷到了酒店后发现听课的有上百人。主讲人自称健康专家,不停宣传“蜂胶”等保健食品的神奇疗效。之后老人们被逐个安排做免费体检,并一直被推销,王大爷购买之前被工作人员拉着不让走,极力劝说并承诺“可以随时退货”。王大爷花3200元购买了12瓶“蜂胶”,回家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却被断然拒绝。
  除了在酒店、宾馆秘密开展会销,一些商家还喜欢在街道、菜市场附近或路边不起眼的小门店等地点开展活动,他们基本上都以老年人为营销对象,一些会销还特别限制只能老年人参加。
  那么,这种经常性的会销会给消费者的权益和监管带来哪些影响呢?
  “应该说,保健食品乱象与其销售模式有关,如果销售模式不搞特殊性,保健食品能够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就不一样了。如果销售模式增加了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万一是不好的产品,这时候损害就会扩大。保健食品通过会销的方式,利用了人性和亲情服务,增加了劣质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概率,且会销场所不定,隐蔽性强,给监管带来了困难。”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指出。
  非法添加,“食品”变“药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作为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不得声称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应该注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但现实中,一些所谓的保健食品仍大胆声称其产品的疾病治疗功能。
  糖尿病是常见的慢性病之一,现代医学还无法治愈糖尿病,因此糖尿病患者不得不终身服药。但据媒体报道,浙江台州一家网店销售的一种“保健食品”竟然号称能替代药物,清除药毒、修复胰岛、降血糖。
  当地稽查人员展开调查后,对该网店声称的这种“神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在被检测的19个样品中,有14个样品被检测出含有西药成分。其中,8个样品中检出含有盐酸苯乙双胍的化学成分,另外6个样品中还检出含有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两种化学成分。而盐酸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都是抑制中度二型糖尿病、有一定分泌胰岛素功能的处方药。
  原来,该网店的产品销量巨大,就是因为服用者在开始一段时间降血糖的效果非常明显,因而这些购买者多数都会回购。而这些效果其实来自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
  针对非法添加问题,邱宝昌指出,根据《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依法注册和备案后,可获得保健食品标志,即俗称的“蓝帽子”。“但是,现在很多保健食品拥有的都是虚假的‘蓝帽子’,不仅存在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情况,也存在不少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邱宝昌说。
  乱象丛生,如何破解?
  除了前述几种比较突出的问题外,保健食品还存在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以次充好、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非法传销等问题。
  针对种种乱象,宋亚辉指出,关键问题在于保健食品脱离国家的法律监管体系,即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大量的行为没有被纳入监管范围之内。目前,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启动程序不是百分之百的,甚至可以说查处的概率很低,这样一来,很多人就会无视这套监管体系,宁愿冒着违法的风险也不愿意遵规守法。此外,现有的监管制度本身存在问题,比如,对允许声称的27类保健功能,目前在解释上就存在争议,按照法律解释的逻辑,如果获得了行政许可,就可以声称这27类功能,如果未获得许可,普通食品不可以声称这些功能。那么,普通食品是否可以声称这27类功能以外的功能呢?如果保健食品声称的功能不在27类之内,但功能类似,又可不可以声称呢?这些都存在不确定性,容易导致认识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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