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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意见(2)

2019-07-28 15:24内蒙古日报浏览: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督导意见

  7月27日下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内蒙古自治区情况反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了今年6月进驻内蒙古督导工作情况。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督导组副组长徐海斌出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会议。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督导。7月25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第15督导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督导情况的汇报,并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支树平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精神,移交了督导报告、整改问题清单、问责建议清单。
  支树平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部边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肩负着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特殊重要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组织研究部署,调研指导相关工作。自治区人大、政协积极参与,予以支持。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政法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专业化的侦查、起诉、审判团队,进行大案攻坚和业务指导,全区打掉了一批涉黑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立案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排查整顿了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
  支树平指出,督导发现,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展还不够平衡,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政治站位方面,有的地方、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甚至对中央督导工作重视也不够。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敷衍应付,不够深入。有的地方和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缺乏主动担当精神。依法严惩方面,线索排查不充分,核查质效不够高。大案要案突破力度还不够大,依法办案不够严格,不少案件质效不高。公检法机关会商研判不足,办案周期普遍偏长。“打财断血”不充分、不均衡,执行到位少。综合治理方面,重点行业领域大多存在监管缺位现象,多数行业领域未能有效开展乱象整治行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到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方面,“两个结合”不够紧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不够紧,一些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线索挖掘不够深,黑社会团伙背后的“保护伞”挖得不够,一些盟市、多数旗县查处“保护伞”的层级较低。“破网打伞”不够深入,许多盟市对涉黑涉恶案件就案办案,深挖不足。追责问责不够有力,“以问责压实责任”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地方嘎查村“两委”换届把关不够严,一些嘎查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嘎查村集体经济薄弱,有的地方存在邪教和非法宗教渗透现象。组织领导方面,有的地方政法委及扫黑办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政法队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
  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支树平提出了六条意见建议: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部署要求,查找短板、剖析原因、落实责任。二是加大核查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三是加大专项治乱力度,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四是加大“破网打伞”和问责追责力度,进一步推动基层反腐“拍蝇”。五是加大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六是加大队伍整顿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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