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PC版

快件损坏保价2万只赔250元 专家:默认勾选侵犯知情权(2)

2019-07-28 14:44北京青年报浏览:

  按照上述快递公司的条款表述,保价快件出现损坏的,按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比如,保价1万元的电脑,运到时屏幕损坏,维修需要2000元,那么有上述条款的快递公司将赔付2000元。这比较符合普通大众对“保价”的理解。 
  那么为何顺丰却没有这样做呢?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在顺丰的条款中,涉及保价快件赔偿的表述为:“破损、短少时顺丰将按照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的比例向您赔偿,托寄物灭失时最高不超过您托寄时保价的声明价值。” 
  对于条款中多出的“比例”是什么概念,北青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了其客服。但顺丰速运的客服表示将有专门负责赔偿的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截至发稿时,北青报记者并没有接到顺丰方面人士的来电。 
  而此前,顺丰速递专员曾回复媒体称,“保价”赔付有“足额”和“不足额”两种规则。“比如在‘足额’投保的情况下,假如物品价值10万元,您保了10万元,后期损坏维修费用是1万元,咱们这边正常情况下1万元能全额赔付给您。如果这个物品价值10万元,您保了1万元,这种属于‘没有足额投保’,后期维修费用也是1万元,那就会产生一个赔付比例,这个比例是由您保障的金额除以物品实际价值,再乘以您的实际损失”。 
  按照顺丰的计算公式,赔偿额=(保价额/实际价格)×维修费用。以施先生的电脑为例,1万元的电脑,保价4000元,维修费2200元。施先生可以获得2200×0.4,也就是800余元的赔偿。而钟先生98万元的医疗器械,保价2万元,也就是比例系数为2%。1万多元的维修费用乘以这个比例系数,最终得出的额度就是200多元。 
  分析 
  按比例赔付是否合理、合法? 
  出现纠纷《邮政法》并非唯一评判标准 
  虽然快递公司的条款是这样的,但是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合法呢?北青报记者查询了多个法律、法规和现行标准,发现针对“快递保价”有明确规定的主要有《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国家标准。 
  其中,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部分损毁按丧失价值比例赔偿,从法理上来说是公平的,但现实中往往很难界定损毁的比例。有的物品虽然是部分损坏,但对消费者来说,很可能就不会用了,快递公司即使按照比例赔付,消费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保障。所以最好还是事先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出了问题按照约定履行。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邮政法》四十七条相关的“保价”内容条款放在第五章损失赔偿里面,而“快递业务”是在第六章,所以不应当把第五章关于邮政企业的保价规则移花接木延伸到第六章的快递业务里来。 
  北青报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青海西宁的达哇桑周通过西宁申通快递了1公斤的冬虫夏草,价值30万,并保价5000元,结果包裹丢失,达哇桑周向西宁申通追索30万货款。案件经过了三次审理,终审判决,西宁申通按市场价赔付达哇桑周24万。此案的判决依据就是《邮政法》和《合同法》,可见在出现纠纷时,《邮政法》并非唯一评判标准。 
  文/本报记者 张鑫 统筹/余美英  
  新闻内存 
  专家:默认勾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北青报记者发现,近八成的被访者表示,不知道从什么渠道看快递公司的条款。“现在都是网上下单,原来手写单倒是看到过快递条款,现在不知道在哪儿看了。”一家经营淘宝网店的店主表示,目前使用电子单,上面并没有印着条款。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