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破产疑云":案件进入拍卖程序 被告公司却申请破产(2)
姚雯/漫画
恶意拖欠上亿元货款,被冻结资产后,与他人串通虚构债权申请破产,在法院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裁定、执行裁定后,隐瞒、转移财产,拒不执行。近日,经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判处西风烈公司(化名)董事长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四年;判处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单位西风烈公司被判处罚金,涉案财产执行得以顺利推进。
财产执行因破产程序中断
2015年8月底,鲲鹏进出口贸易公司(化名)将一批羊绒制品出口给亚兴国际有限公司(化名)后,未能如期收回货款。一个月后,亚兴公司老板杨某以自己和西风烈公司的名义,与鲲鹏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约定由西风烈公司及杨某以其全部资产对亚兴公司欠款进行担保。之后,除西风烈公司交付价值659万元库存物资以货抵款外,再无进展。同年10月20日,鲲鹏公司向法院状告西风烈公司及杨某,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承担损失。次日,鲲鹏公司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
2015年10月22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西风烈公司银行存款1亿元。后因账户存款不足,实际查封其相应价值的5栋房屋及4万多平方米土地使用权。12月5日,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西风烈公司、杨某自愿分三期偿还所欠鲲鹏公司货款及损失共计1.18亿余元。
然而,约定期已过,首笔2000万元还款仍未到位,2016年1月11日,法院依鲲鹏公司申请对上述民事调解书依法立案执行。之后,法院多次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裁定、执行裁定,责令西风烈公司及杨某报告财产、执行债务,并裁定查封杨某位于海南的一处房产及一辆轿车。因西风烈公司及杨某拒不执行、拒不申报,法院将二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杨某出境。
2016年8月1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决定拍卖之前查封的市值约1.1亿元的房地产,并发出公告。然而,当法院走完全部司法拍卖程序准备清偿债务时,却意外收到了外地法院关于“立案审理西风烈公司破产清算”的民事裁定书,拍卖只能依法中止。
明明有钱却仍拒不执行
突如其来的破产清算打乱了执行节奏,过于巧合的时间点疑窦丛生。原来,2016年5月,西风烈公司及案外人刘某、任某、孙某各持200万元债权凭证先后向外地法院申请西风烈公司破产。
拍卖中止,裁定查封的海口房产也因有案外人持与杨某的《调解协议书》主张债权而陷入僵局,且西风烈公司与杨某始终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拒不申报财产,致使债权人鲲鹏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职工工资发不出,公司濒临破产。2017年9月6日,法院依法对杨某司法拘留。9月20日,杨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调查查明,杨某被裁定查封的海口房产自2014年起租给某咖啡屋经营,每月租金3万元直接汇入杨某银行账户。2015年11月,杨某却突然通知承租人,要求将租金汇入其子名下账户,这个时间正是鲲鹏公司向法院起诉之后。当2016年5月11日法院裁定查封该套房屋,法院执行人员赴海口要求承租人将房租直接汇入法院账号后,杨某仍然私下向承租人催收,利用其子账户私下收取租金21万元,拒不执行上述裁定。
同时,司法审计还发现,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西风烈公司利用法院尚未查封的银行账户收取5566.1万元,支出5547万元。另外,由杨某控制的其子新开银行账户流水近亿元,部分款项属于西风烈公司产品销售回款。而上述款项,西风烈公司及杨某均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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