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撞人致5死为何被判6年?更多庭审细节披露(2)
穿拖鞋开车致5死多人受伤,杭州“7·30交通肇事案”一审昨日宣判
陈某为何被判有期徒刑6年
她边哭边说:我没脸见人,我情愿死在那一天,诚心诚意向受害人表示歉意,认罪认罚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钟法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很多人都还记得去年7月30日,城西的那一起车祸。
夏天的晚七点,还是路口,行人多,车辆多,一切不过短短10秒钟。但是这十秒,改变了很多家庭、很多人的命运。因为它造成了5死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昨天上午,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交通肇事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六年。
又是油门当刹车
这回穿着拖鞋
陈某当时和陈某某从城西的新时代家居广场出发,驾黑色SUV回自己文二西路德加公寓东区的家。
19时04分,陈某驾车沿文一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竞舟路路口欲左转弯时遇红灯。
19时05分许,左转弯指示信号灯变为绿灯后,陈某在驾驶车辆左转弯过程中,因违反“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规定,转弯弧度过小导致车辆左侧前后轮先后驶上道路中央分隔带端部缘石。
在今年1月11日的庭审中,陈某说感觉到车辆被什么东西搁了一下,抬得很高,声音也很大。然后她踩刹车,但是怎么车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车辆开到文二西路竞舟路北侧路口时,已然失控,先是撞上路口西侧非机动车道上的遮阳棚,并将在遮阳棚下等候通行的蔡某带倒;之后冲入路口撞到由西向北左转弯的小型轿车尾部;还继续冲向文二西路竞舟路路口西南角,将正在此处等候通行的秦某等十人撞倒,而后又撞上了数辆停着的车辆。最终,车辆向右侧翻倒,并在受到路边围墙阻拦后停下。
陈某是半晌之后从天窗里爬出来的,连声地说“报警报警”。
为什么判六年?
法院是这样分析的
事故造成秦某等五人死亡,蔡某等四人轻伤,罗某等三人轻微伤,石某等四人受伤但未达轻微伤。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那么,为什么判的是6年?
法院认为:陈某交通肇事致五人死亡、四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和多人受伤及财产损失,属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考虑到陈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通过亲属积极赔偿,取得绝大多数被害方的谅解,有悔改表现,对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对陈某酌情从宽处罚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陈某的行为虽系过失犯罪,但其在闹市区交通肇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不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的缓刑适用条件,故辩护人请求对陈某宣告缓刑的意见与法不符,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卖房筹款赔偿逾千万
65岁肇事者认罪认罚
在事故发生后,大家都注意到警方通报中的一个细节,陈某穿着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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