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泄密案”:维持一审判决,无罪
2019-07-12 13:26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浏览:次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2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泄密案,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全案确定。
马英九本案一审获判无罪,二审被判处4月徒刑,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更一审判决后将不得再上诉,因此全案无罪确定。
2018年5月,马英九被“高等法院”以“刑法”的“教唆泄密罪”以及“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之后,马英九表示他一定会上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马英九本案一审获判无罪,二审被判处4月徒刑,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更一审判决后将不得再上诉,因此全案无罪确定。
2018年5月,马英九被“高等法院”以“刑法”的“教唆泄密罪”以及“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之后,马英九表示他一定会上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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