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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卖家都被骗过 如何躲过网络二手交易那些"坑"?(2)

2019-07-12 12:49正义网浏览:

  “买家一方面占有了购买的物品,另一方面又寄回假货申请退款,骗取已经支付给出卖人的货款,该行为属于诈骗。”董娟对记者说,如果卖家收到退货后发现物品被买家掉包,但平台仍然通过了买家的退款要求,是可以通过一定手段依法维权的。
  但董娟强调,最重要的还是搜集相关证据,然后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买家予以返还。张力也认为,认定买家以假换真恶意退货的行为重点在于卖方及平台上的证据保留。“卖家应自觉跟进、记录各个交易环节并尽量用有形载体保存各个环节交易的证据。”张力表示,卖家在平台出卖的商品、售予买家的商品可通过平台核验以及快递邮寄等有第三方介入时的信息记录来验证。
  “如果被掉包的物品价值超过3000元,卖家也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买家的刑事责任。”董娟补充到。
  此外,退款中出现扯皮而无法继续进行时,买卖双方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继续维权?记者了解到,“闲鱼小法庭”是闲鱼官方推出的处理平台用户纠纷及投诉问题的平台,在这样的小法庭中,将会由17位身份不同背景不同的优质会员参与纠纷评审,并采取9胜制。无论是阿紫、天天还是小丽,都曾上过“闲鱼小法庭”去解决自己遇到的纠纷。
  一位闲鱼用户对记者坦言:“‘闲鱼小法庭’的评审一般会更偏向态度好、言辞有理的人。”由于二手交易平台的出卖人基本上都是个人,不具备规范包装和发货的能力;售卖的二手物品本身,也不具备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成色要求。一旦在交易中出现纠纷,平台客服运用交易规则对买卖双方的过错进行判定的难度,远大于传统电商平台。而且有人担心评审主观性太强,其“判决”结果不能作为平台做出责任判定的依据。
  两位专家认为,只要买卖双方同意采取“小法庭”的形式处理争议,并能够接受处理结果,平台就可以以此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他们强调,这种以民主方式产生的判定结果,仍然只是平台自行作出的处理,不会产生终局的确定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对于交易平台的处理结果不公正或与事实不符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当事人或平台的责任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手交易平台应加强监管 当事人应提升自身风险意识
  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二手电商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闲置物品交易规模达5000亿元,并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中国在线二手交易用户规模已达7600万人,增长率为55.1%。
  与此同时,《报告》也指出,在二手物品交易电商平台买卖东西时,38.22%的受访者表示曾遇到过消费问题。另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收到的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19年1月至3月,该平台共计收到108起对二手电商平台的用户投诉。
  在张力看来,由于网络的普及以及人们生活观念的革新,二手交易平台发展迅速,搭建正规、可信的二手交易平台迫在眉睫。“二手交易能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们才可合理期待二手交易平台能够真正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功能。”
  “搭建正规、可信的二手交易平台首先应加强监管。”张力进一步指出,2018年底商务部发布了《互联网旧货交易平台建设及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函,该规范对平台的安全性、功能性、技术性等方面的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商品设置了最低的准入门槛并实行品质分级,对商户对所售旧货的维修、加工、改造等义务以及产品责任进行的规定。
  “还要明确且落实平台职责。”张力强调,作为平台提供者,应根据日常的交易活动,对商户的信用进行监控和记录,完善平台内交易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交易平台内的风险预警机制,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经营的站内经营者,应暂停或终止其交易并配套相应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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