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人员彭旭峰的逃亡人生:境外5处房产 受贿2亿多(2)
2019-07-10 14:44中国经济周刊浏览:次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严实辩称:“我不认识彭旭峰,彭耀峰以前是同事,两人关系较好,我认为凭彭耀峰的能力可以接到工程。”
判决书显示,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严实与湖南赛能机电公司程某旭、樊某文、杨某合作想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为得到彭旭峰的关照,严实找到彭旭峰的弟弟彭耀峰,要彭耀峰向彭旭峰以及该公司合约部部长陈某打招呼,为其承揽工程提供职务帮助,并承诺给予中标价6.5%的好处费。
通过彭旭峰、陈某的帮助,严实等人顺利中得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01标和06标,中标价1.8亿余元。2015年5月至2016年底,严实分6次送给彭耀峰人民币共计1000万元,分3次送给陈某人民币共计5万元。
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严实为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地面四小件”工程,找到彭耀峰让其向彭旭峰打招呼,为严实承揽该工程提供职务帮助,后通过彭旭峰的帮助,严实顺利中得 “地面四小件”工程项目,中标价3700余万元。彭耀峰要严实给其好处200万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严实分4次送给彭耀峰人民币共计175万元。
对此严实辩称:“我送的钱都给了彭耀峰,而且其中四小件工程是彭耀峰找我索要的。”
此外,判决书还呈现了长沙地铁一号线部分工程背后串通投标的腐败内幕。
法院查明,2014年下半年,严实与程某旭、樊某文、杨某为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与湖南和信工程公司的贺某江合作,商量采取围标的方式投标。严实先后联系了多家建设单位参与投标,互相串通标书报价,并提出设置“三个一级资质”的报名条件,以减少竞争对手。2015年1月23日,严实等人挂靠的两家公司分别中标了长沙地铁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01标段、06标段,中标项目金额分别为1.1亿余元和7500余万元。
2015年下半年的一天,严实得知长沙地铁一号线 “地面四小件”项目要招标,便安排其项目经理罗某蛟联系挂靠其他公司投标,并另外找几个陪标单位参与投标。罗某蛟找了多家建筑公司参加投标,严实付给各单位保证金利息、标书制作费用等共计30万余元,并互相串通投标报价。2015年11月16日,严实挂靠的公司中标“地面四小件”工程,中标项目金额3700余万元。
彭耀峰证实,上述严实通过串通投标获得工程的行为,得到了彭旭峰的帮助。
据彭耀峰证言,他利用与彭旭峰的特殊关系,通过向轨道交通合约部部长陈某打招呼以及介绍贺某江给严实认识并一起围标等手段,帮助严实及其合伙人承接了长沙地铁轨道一号线机电工程01、06标段,另帮助严实承接了长沙地铁一号线“地面四小件”工程。
彭耀峰承认,他收受被告人严实贿赂的事实都主动告诉了其兄彭旭峰,二人商议收受财物一人一半,由彭耀峰对严实等人获得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在贺某江、严实等人为减少竞争对手,提出设置报名门槛时,彭旭峰表示同意并指示下属陈某对严实予以关照。
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实为中得长沙地铁工程项目,打通关系、送交贿赂款,从中获得15%的股份,在共同行贿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其司机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入狱
除了一大批同彭氏兄弟有着权钱交易的老板纷纷落网,彭耀峰以及彭旭峰的司机雷铁山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轨交集团一把手的影响力,为单位和个人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受到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
今年3月,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公告称,依法对彭耀峰受贿、洗钱案提起公诉。
据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方面称,2018年12月26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彭耀峰受贿、洗钱案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耀峰伙同其兄彭旭峰(另案处理),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2亿元,被告人彭耀峰还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将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3889.8856万元分别兑换成美元、欧元、澳元转移至境外,其行为分别触犯受贿罪、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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