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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公司疑冒名注册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2)

2019-07-06 13:29 新京报浏览:
  6月28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冒名登记问题上必须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严厉惩处打击冒名登记行为,维护被冒用人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近期,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被老板、被股东”案例时有发生;代办中介扎堆北京一些市场监管局门口,号称能通过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虚假住所证明注册公司。
  新京报讯 近日,湖南衡阳、江西南昌的2公民发现,自己成为北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均称丢失过身份证,个人信息疑遭冒用。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受影响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撤销登记申请材料来申请撤销该次变更登记,并称将调查涉事公司冒名注册事件。
  身份信息被盗用被老板后进入黑名单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47岁的旅馆老板王隆翠,到当地税务局取发票时,发现自己居然还是北京海达盛天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海达盛天)的法定代表人。王隆翠描述,她从未到过北京,也没有注册过任何在北京的公司。
  和王隆翠情况类似的,还有江西省南昌市的胡冬。
  2017年10月胡冬注册公司时发现,自己还是北京昌盛冬远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昌盛冬远)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在北京亚华益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亚华益)任职监事。因为两家公司经营异常,胡冬被告知无法登记注册。胡冬称,“我根本就没在北京注册过任何公司。”
  王隆翠回忆称,“好多年前掉过身份证,很可能信息泄露就是在那一次。”胡冬介绍,“身份证在网吧掉过,好多年前了,具体时间记不住了。”
  王隆翠表示,查询后发现,自己还被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导致家庭旅馆的税票都不能拿。
  天眼查显示,海达盛天法定代表人是王隆翠,注册时间是在2012年11月5日。2014年9月11日,北京影海纵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海达盛天,同一天时间,李玉秋作为自然人股东退出,新增王隆翠为自然人股东。李玉龙作为法人退出,同样变更为王隆翠。
  根据其注册信息,7月3日,新京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海达盛天注册地已变为另一家公司。记者询问物业公司得知,“海达盛天早已跑路,还欠着物业费”。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王隆翠的信息,租房时也没有使用王隆翠身份信息进行租赁。”
  天眼查显示,2016年7月7日和2017年7月7日,海达盛天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昌盛冬远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2018年3月和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亚华益于2016年11月17日登记注册,胡冬分别被注册为法人代表和监事。通过天眼查查询得知,亚华益在2018年3月和7月,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胡冬介绍,一年前,他曾来北京找到属地公安局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情况,随后被告知,“需要到法院去上诉。”后来,胡冬咨询律师,律师称,一个官司的成本价15000元。因为觉得费用过高,胡冬就打消了维权的念头。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冒名登记事件
  7月3日上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公司登记不需要本人亲自来登记注册,只需要委托人带着身份证原件来办理即可。”
  “但是是不是身份证被造假,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们系统和公安系统不一样,刷不出身份证中的磁条,”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今年来,冒名登记注册公司后出现问题的事件不在少数,有真也有假。”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陈叔弘在发布会上的描述,《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报送材料、申请设立登记,法人、股东等不用到现场签字。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管部门就依法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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