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式扶贫:警惕结了“富果”未除“穷根”(2)
“分红式”扶贫 新华社发
帮扶单位购买种牛种羊,交由企业或合作社集中管理,贫困户全程不参与,到了年底坐等分红;小额扶贫信贷,钱不给贫困户,统一交由企业使用,贫困户定期“领”利息;用于发展产业的财政资金,最终被买了商铺,每月将租金返还给贫困户……
类似简单化“分红式”扶贫,考核上“立竿见影”,但由于容易助长一些贫困户“坐享其成”的等靠要心理,自我发展能力并未同步提升,“富果”虽结,但“穷根”难除。
多地扶贫干部和相关专家认为,由于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的情况千差万别,“分红式”扶贫在一些时候是必要的,不能一刀切否定。但随着精准扶贫临近收官,“救急”的任务接近完成,应更多地考虑长效,特别是在后续资金管理上,要提早出台政策,做好相关指导。
不出钱也不出力,“坐享其成”
记者日前在西部某贫困县采访时发现,几个被村民认为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靠财政奖补资金、小额贷款入股村里合作社或企业帮扶的产业项目,自己不出一分钱、不出一份力,即可获得每年上千元收入。
在一个村里有名的“懒汉”家中,记者试着问该贫困户,是否会利用“分红”得来的资金,用于发展自家的产业,该贫困户回答:“有了就花掉,哪管以后。”
南部某贫困县统筹使用用于产业发展的扶贫资金,将部分资金投资建设商铺,商铺建成后用于出租,出租收益用于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分红。但记者了解到,这栋商铺大楼实际还在建设中,并未产生任何收益。但该县却在去年就已经给贫困户和村集体“分红”。
记者走访多地了解到,类似这种“分红式”扶贫,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全国各地的产业扶贫中。
一些地方投资建设水电站、光伏发电,所得电费收入用于分红;一些地方将产业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到当地企业,签订协议,资金使用方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固定给贫困户和村集体支付利润,协议到期后,再收回本金;一些帮扶单位出钱购买牛仔、猪仔,然后由企业集中喂养,年底时给贫困户分红;一些地方将产业扶贫资金用于购买商铺,商铺出租所得收益用于贫困户分红……
类似“分红式”扶贫,在扶贫资金集中使用、更有效率的同时,客观上却助长了一些贫困户的“坐享其成”心理,扶贫却未“扶志”。
一些贫困户“一问三不知”
记者走访多位贫困户家中发现,家中扶贫手册上注明了入股分红项目和具体金额,但贫困户对这些项目、产业几乎“一问三不知”。
多名基层干部担忧,这种“分红式”扶贫,贫困户参与较少甚至完全不参与,无法让贫困户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与通过产业扶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初衷相违背。
“扶贫仍是包办,贫困群众反而变成旁观者,只是坐等分红,本质上与直接‘送钱给物’又有什么区别呢?”南方某省一名扶贫干部如此评价。
一些扶贫干部也坦承,不用参与劳动就可以享受分红,客观上也会在贫困户之间造成不公平影响,也容易滋生贫困户的“等靠要”思想。
与此同时,简单的分红,对长效脱贫也带来隐患。部分基层干部和专家分析,一些贫困户虽然现在每年有固定分红收益,实现了脱贫,但一旦签订的协议到期,企业或合作社停止分红后,这些贫困户很可能再次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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