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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副校长仕途遇挫沉沦 他选择"堤内损失堤外补"(4)

2019-07-02 15:28正义网浏览:

  综观此案,在定性方面有三个特点,也值得国家工作人员警惕: 
  ——虽然李延臣非法收受计某的部分财物是以“压岁钱”这种人情往来的形式实现的,但不论是从财物的数额,还是从双方之间请托与谋取利益的关系来看,这部分财物已超越正常的人情往来,本质属于权钱交易。 
  ——虽然部分贿赂的直接获利人是李延臣的亲属,而非李延臣本人,但是行贿人之所以低价卖房给李延臣的亲属,正是基于李延臣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了利益,况且不论是低价买房还是以租金差价为名收受钱款,都是李延臣一手安排,故实质上是李延臣收受贿赂。 
  ——虽然李延臣收受部分贿赂时已经离开了当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位,但是法律并未对用权和收钱之间的时间有所限制,且李延臣也承认当时行贿者均暗示过会有所表示,这实质就是对今后行贿的约定,故李延臣的调职不影响其受贿属性。 
  作为大学副校长,李延臣本应为人师表、受人尊敬,缘何被欲望击倒?究其原因,是李延臣没有守住初心、筑牢底线,甘愿被老板们围猎,最终在犯罪泥潭中越陷越深,难以自拔,其教训极为深刻。希望广大领导干部以李延臣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切忌利欲熏心,掉进腐败陷阱。(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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