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多万租农场制毒,3名毒犯被判死刑
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被判死缓、7人被判无期徒刑。
上午9时30分,李某、曾某艺等12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和曾某艺密谋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由曾某艺出资202500元出租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某农场作为制造冰毒场地,由李某组织陈某等人购买原料、承租存放制毒材料和工具的仓库并合伙制毒,共制造毒品成品、半成品共47公斤。
法院认为,李某、陈某、曾某艺等9人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翁某芬、黄某剑等3人明知他人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仍提供,是制造毒品的共犯,均构成制造毒品罪。黄某剑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等,数量大,又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陈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曾某艺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李某昭、张某耿、林某专、黄某剑、翁某芬、施某文、陈某朝、罗某杰、钟某添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3人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频发;二是毒品犯罪主体呈现犯罪低龄化、无业化趋势;三是毒品类型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毒品犯罪职业化日趋明显。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振表示,广州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严格控制对毒品犯罪适用缓刑、假释及减刑,深入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州法院还特别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广州禁毒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禁毒形势总体趋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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