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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特大非法经营期货案宣判 12人获刑涉案1645万余元

2019-06-26 12:50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咸宁6月25日电(通讯员吴戈 黎小明)近日,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案金额1645万余元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唐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190万元至4万元不等。 
  经查,2015年9月,唐某某等4人合伙(各占股份25%)在武汉市租用一写字楼经营某投资有限公司,并与后续招募的人员共12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代理“宗易通”等微商城,通过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原油、银、铜等期货交易业务。
  2017年初至12月19日,唐某某等通过对公司业务员“话术”培训,指导其包装成“白富美”女性和“高富帅”男性,采取微信聊天、网上“喊单”等方式,以高额回报,发送虚假盈利截图和虚假涨跌信息等为诱饵,吸引、发展客户在其代理商平台注册开户投资进行期货交易,从中按一定比例非法收取客户的平台交易手续费等。
  经鉴定,唐某某等人共非法获取网络转入的客户手续费等1645921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某等12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代理“宗易通”等微商城,非法经营原油、银、铜等期货交易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唐某某等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退缴个人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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