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职后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冒充公安欲敲诈150万被捕
2019-06-21 15:16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6月20日电(通讯员张宇华)商场如战场,许多企业在经营中会被他人窃取商业秘密,在上海奉贤的一家公司也碰到了商业信息泄密的情况,可是窃取商业秘密的人却用盗取的信息冒充起了公安民警。
2019年4月的一天中午,一名年轻的男子走进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报警,经警方了解,其所在的某资产管理公司于2019年3月期间被他人窃取客户资料,有人利用这些资料冒充某区经侦支队民警向公司客户散布谣言,说公司涉嫌诈骗,并以此要挟敲诈公司150万元。警方经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单位联系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系该公司离职员工张某所为。2019年4月16日晚,在张某的居住地,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年7月进入该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公司IT,负责日常电脑维护,数据更新以及日常采购。2018年9月开始,因与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发生矛盾,与公司原法务吕某(在逃)合谋,利用工作之便将放于公司财务室的客户资料偷偷拍摄,并非法获取了电脑中所存客户资料。2019年1月,张某辞职后,因与该公司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打了一场劳务仲裁官司,尽管打赢了官司拿到1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某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想法子搞垮公司。
2019年3月,张某伙同吕某购买了变声器、未实名登记手机SIM卡三张,采用连接变声器的方式拨打了该资产管理公司的客户电话,以某区经侦支队民警的名义,以资产管理投资款进入私人账户为由,称该资产管理公司有诈骗嫌疑,让客户报案以及向该资产管理公司讨回投资款,意图扰乱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根据多名客户反馈,该资产管理公司与张某使用的未实名登记的号码进行了联系。张某等人谎称是一名客户,要求该公司退回本就不存在的78万股股权款(每股3.8元,合计300万元),不给则以继续实施为威胁。由于当时临近该公司邀请的业内顶尖学者参加的重要会议,怕对方带人前来公司闹事给公司声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公司负责人同意给予现金人民币150万元,让其息事宁人。
正准备付钱时,该公司内部对客户信息泄密的倒查让张某浮出了水面。因为尽管具备获取公司电脑内客户资料条件的人不止张某一人,但电脑内的客户资料是没有联系方式的,客户的联系电话都是写在合同上,而合同则是放在公司财务室,若想得到客户的联系方式,必须进入财务室。经公司财务室人员回忆,其曾在2018年11月时让张某代拿公司门禁卡打卡,所以张某当时是有条件接触到客户合同,得到客户联系信息的。得知张某的重大嫌疑后,公司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公私钱财,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敲诈勒索罪,系犯罪未遂。2019年5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责任编辑:刘晓方)
2019年4月的一天中午,一名年轻的男子走进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侦支队报警,经警方了解,其所在的某资产管理公司于2019年3月期间被他人窃取客户资料,有人利用这些资料冒充某区经侦支队民警向公司客户散布谣言,说公司涉嫌诈骗,并以此要挟敲诈公司150万元。警方经对犯罪嫌疑人与被害单位联系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系该公司离职员工张某所为。2019年4月16日晚,在张某的居住地,办案民警将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年7月进入该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担任公司IT,负责日常电脑维护,数据更新以及日常采购。2018年9月开始,因与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发生矛盾,与公司原法务吕某(在逃)合谋,利用工作之便将放于公司财务室的客户资料偷偷拍摄,并非法获取了电脑中所存客户资料。2019年1月,张某辞职后,因与该公司产生劳动合同纠纷打了一场劳务仲裁官司,尽管打赢了官司拿到12万元的赔偿款,但张某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想法子搞垮公司。
2019年3月,张某伙同吕某购买了变声器、未实名登记手机SIM卡三张,采用连接变声器的方式拨打了该资产管理公司的客户电话,以某区经侦支队民警的名义,以资产管理投资款进入私人账户为由,称该资产管理公司有诈骗嫌疑,让客户报案以及向该资产管理公司讨回投资款,意图扰乱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根据多名客户反馈,该资产管理公司与张某使用的未实名登记的号码进行了联系。张某等人谎称是一名客户,要求该公司退回本就不存在的78万股股权款(每股3.8元,合计300万元),不给则以继续实施为威胁。由于当时临近该公司邀请的业内顶尖学者参加的重要会议,怕对方带人前来公司闹事给公司声誉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公司负责人同意给予现金人民币150万元,让其息事宁人。
正准备付钱时,该公司内部对客户信息泄密的倒查让张某浮出了水面。因为尽管具备获取公司电脑内客户资料条件的人不止张某一人,但电脑内的客户资料是没有联系方式的,客户的联系电话都是写在合同上,而合同则是放在公司财务室,若想得到客户的联系方式,必须进入财务室。经公司财务室人员回忆,其曾在2018年11月时让张某代拿公司门禁卡打卡,所以张某当时是有条件接触到客户合同,得到客户联系信息的。得知张某的重大嫌疑后,公司负责人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公私钱财,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敲诈勒索罪,系犯罪未遂。2019年5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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