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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卖“三无”保健品 经营者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

2019-06-16 16:08正义网浏览:

  经过重庆市食药监部门化验显示,“张氏兄弟”销售的药品为假药,成分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或保健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并非其宣称的古方中药。 
  在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向被害人调查取证,对假药进行鉴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因“张氏兄弟”涉嫌销售假药并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永川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院认为,张永春、张永利明知“虫草参茸丸”是假药,仍公然对外销售,其销售地域遍布全国20余个省市,销售金额6.3万余元,销售所得5万余元。其中,张永利参与销售所得4万余元。该案涉及消费者上百人,其行为已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永川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3倍惩罚性赔偿金、省级媒体登报道歉、召回并销毁假冒药品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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