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
PC版

纠集闲散人员把持基层政权获巨额利益 团伙22人全获刑

2019-06-13 14:0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刘博 王文君)近日,河南省淮阳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付某常等22人涉黑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付某常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按其各自所实施的犯罪,依法判处二十三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经查,1998年以来,被告人付某常纠集家族成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付某常、张某芝为组织、领导者,以付某禄、付某军等9人为积极参加者,以于某华、梅某等1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层次清晰,人员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纠集群众,多次以哄闹、纠缠、滋扰、拦截、辱骂、恐吓、围堵他人等方式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和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等,涉案24起,强迫交易金额2518万余元,敲诈勒索犯罪金额239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付某常犯罪组织结构稳定、严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大量经济利益,欺压残害群众,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遂作出上述判决。部分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该案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