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份检察建议引发土地专项整治(2)
2019-06-12 15:54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湖南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引起了各市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省14个市州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地毯式清查问题和整改。目前,通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耕地保护、闲置土地、违法用地等方面问题共15957个,已整改到位9035个。
“省检察院的一体化办案监督和省厅的整改督办,同时传导了严格执法压力,引起了基层政府比较强烈的震动,增强了依法用地意识。”唐振宇说,现在党委、政府决策事情时,首先会考虑“程序合不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建立省、市、县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席会商制度
“法律监督需要行政部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也需要借力检察监督。”王一鸥表示,随着5起非法占地案件的纠正,深刻意识到建立检察司法和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共同体的必要性,双方应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依法行政。
为此,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把违法行为查处、土地出让、耕地保护、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作为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重点,重视检察建议质量和整改落实。意见要求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对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严格依法整改到位,有效促进自然资源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同时,该厅还建立省、市、县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席会商制度,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协商解决问题,构建联席、联合、联办“三联”工作机制,形成协同办案的合力,并在严格执行土地违法“通报公示”“责令限期移送”“责令改正”和转办、督办、交办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有效破解办案和执行难题。
“这是一起跨刑事和行政检察的检察建议类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建立‘一案三查’生态检察职能模式,将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的职能集中履行,是符合‘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检察规律、形成内外合力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拓宽法律监督领域,促进检察改革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环境治理的法律监督地位作用,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李爱年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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