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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2)

2019-06-12 15:22彭城清风浏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苏省徐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和“保护伞”,坚持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兼市城管局原党委委员张伟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张伟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兼市城管局党委委员的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所送财物,为涉黑组织组织卖淫嫖娼、经营涉赌场所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2月21日,张伟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5月14日,张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区分局青年派出所原副所长邱绎宇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邱绎宇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区分局青年派出所副所长的职务便利,为涉黑组织经营涉赌场所提供帮助,索要“保护费”,为涉黑组织通风报信干扰案件查处。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3月27日,邱绎宇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19年4月18日,邱绎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3
  徐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东环派出所原所长张光胜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
  张光胜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涉黑组织财物,包庇、纵容涉黑组织组织卖淫嫖娼、经营赌博机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涉黑组织协调案件、通风报信、逃避打击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8年12月20日,张光胜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5月8日,张光胜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4
  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吴邵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传贤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李传贤利用担任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吴邵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职务便利,在从事村集体事务管理中,收受或索要财物,为恶势力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在租赁土地、协调社企关系、承包工程、转租碎石场等方面提供帮助。
  2018年10月22日,李传贤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18年12月13日,李传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表明,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对此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强力“破网打伞”;
  同时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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