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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霸一方的村霸恶势力团伙是如何覆灭的?(3)

2019-06-08 14:32青海新闻网浏览:
        2019年5月20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槌落下,仗势欺人、敲诈勒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经济发展,扰乱群众生活生产秩序的村霸获得了应有的惩罚。
  恶势力团伙领刑
2019年1月16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村霸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格尔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参加旁听并现场见证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占兴利用盐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身份,拉拢、纠集村委会成员王占荣、郭录成为相对固定的群体,结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间,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在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三名被告人仗势欺人、称霸一方,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引起公愤,严重危害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当庭一审宣判:被告人赵占兴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王占荣、郭录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赵占兴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5月20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占兴等4人涉恶上诉一案,并当庭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故意伤害案 引出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7年11月16日,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占兴系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主任。当日19时许,赵占兴在格尔木市环城路盐桥村路口处与受害人何某洋因琐事打架,致何某洋脾脏破裂,其损伤属重伤二级;右手第一掌骨完全性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左顶部头皮下血肿,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格尔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人员在对赵占兴涉嫌故意伤害案调查取证过程中,接到当地群众反映,赵占兴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胡作非为、横行乡里、怙势凌弱,村民敢怒不敢言。
  鉴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格尔木市纪委、格尔木市公安局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机制,立即成立专案组,围绕赵占兴在担任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
  为依法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维护海西州格尔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深挖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2018年8月17日15时,格尔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联合盐桥路派出所在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召开了赵占兴为首的盐桥村村霸恶势力团伙案件通报会,郭勒木德镇盐桥村两委成员、群众代表共计30余人参会。
  经查,这个以当地村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团伙主要人物赵占兴,男,50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占荣,男,58岁,系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主任;郭录,男,系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原支部书记;戴毅,男,56岁,系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原支部委员。
  警方精心谋划  三名嫌疑人落网
  赵占兴犯罪团伙成员多,社会关注度高,鉴于案情较为复杂,而且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恶问题,在格尔木市纪委、格尔木市公安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立即组成专案组。
  格尔木市公安局及时成立了由副局长白成军为主要责任人,刑警支队支队长祝显胜为第一责任人,格尔木市公安局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村霸赵占兴涉恶犯罪团伙开展侦查。专案组下设审讯组、材料组、抓捕组、取证组。
  在格尔木市纪委、格尔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尔木市公安局党委的大力指导下,格尔木市公安局专案组围绕赵占兴在担任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盐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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