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要价!“黑代理”成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搅局者”(2)
2019-06-08 14:11工人日报浏览:次
本应是企业补偿几千元的诉讼,有劳动者却被幕后推手忽悠,开出几十万元的“天价”索赔 ——
既没有法律执业资格,也非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却以能获得高额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为诱饵,忽悠劳动者,借以谋取代理费用的黑心钱。上海闵行区人社部门近期发现,“黑代理”成为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的“搅局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做民事诉讼代理人。其中,公民代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而对于无牌无证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和机构,通过风险代理参与案件,并收取代理费。
日前,记者从上海闵行区了解到,针对这样的劳动仲裁职业“黑代理”,该区多部门联动对其依法治理予以驱逐;同时,针对劳动者的需求率先试点“零门槛”法律援助,让“黑代理”没有生存空间。
“我来帮你,包你多拿好几倍赔偿”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提出劳动争议诉讼原本理所当然。然而,闵行区人社部门在日常办理过程中发现了异状——部分劳动者要求的赔偿金额有些离谱,甚至可以用“夸张”来形容。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企业补偿几千元的诉讼,竟有劳动者开出了几十万元的‘天价’。”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对接中心业务负责人徐峥嵘说道。
这一反常现象大量出现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多方查证发现,原来是“黑代理”从中作祟。
“你被公司侵权了怎么才索赔这么点钱?我来帮你,包你多拿好几倍赔偿。”如果在劳动仲裁的受理等待区,有“好心人”如此来“劝说”你,十有八九是遇到了“黑代理”。
据了解,在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对接中心立案大厅内,长期存在逗留徘徊、招揽生意的职业“黑代理”,这些人严重影响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正常的工作秩序。他们不仅挑唆劳动者提高预期,干预调解员正常办案;还提供有偿法律咨询服务,让劳动者误以为是工作人员,损害了政府部门形象;甚至冒充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援助,影响相关部门联合调处集体劳动争议。
徐峥嵘告诉记者,这些人员既没有法律执业资格,也非当事人亲朋好友,却以能获得高额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为诱饵,为劳动者有偿代书,收费从50元至500元不等。不少本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文化程度也不高的劳动者往往容易上当。
有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本来可以在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但“黑代理”却坚持要走仲裁;仲裁的结果如果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会继续上诉到法院。
向企业漫天要价,最后其实“双输”
记者发现,不止上海,“黑代理”在全国都存在。
深圳一家私企工作的农民工周丽(化名)在辞职后却被老板克扣薪水,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电话咨询了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得知自己只能得到1000元的赔偿后,周丽并不甘心,找到自称是律师的陈某。陈某声称可以帮她索要到将近1万元的赔偿,但要收取2000元至3000元的代理费。
不过,判决书下来后,周丽发现自己只获得了900元的赔偿金。对此,陈某谎称法院工作人员“太黑”,对方关系很硬等,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实际上,经调查,陈某并没有律师执照。而陈某则辩称自己是公民代理,也拒不承认自己向周丽收取了代理费。
“黑代理”成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搅局者”
本报记者 钱培坚既没有法律执业资格,也非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却以能获得高额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为诱饵,忽悠劳动者,借以谋取代理费用的黑心钱。上海闵行区人社部门近期发现,“黑代理”成为劳动争议调解和诉讼的“搅局者”。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做民事诉讼代理人。其中,公民代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而对于无牌无证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和机构,通过风险代理参与案件,并收取代理费。
日前,记者从上海闵行区了解到,针对这样的劳动仲裁职业“黑代理”,该区多部门联动对其依法治理予以驱逐;同时,针对劳动者的需求率先试点“零门槛”法律援助,让“黑代理”没有生存空间。
“我来帮你,包你多拿好几倍赔偿”
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纠纷,提出劳动争议诉讼原本理所当然。然而,闵行区人社部门在日常办理过程中发现了异状——部分劳动者要求的赔偿金额有些离谱,甚至可以用“夸张”来形容。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最多也就是企业补偿几千元的诉讼,竟有劳动者开出了几十万元的‘天价’。”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对接中心业务负责人徐峥嵘说道。
这一反常现象大量出现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多方查证发现,原来是“黑代理”从中作祟。
“你被公司侵权了怎么才索赔这么点钱?我来帮你,包你多拿好几倍赔偿。”如果在劳动仲裁的受理等待区,有“好心人”如此来“劝说”你,十有八九是遇到了“黑代理”。
据了解,在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对接中心立案大厅内,长期存在逗留徘徊、招揽生意的职业“黑代理”,这些人严重影响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正常的工作秩序。他们不仅挑唆劳动者提高预期,干预调解员正常办案;还提供有偿法律咨询服务,让劳动者误以为是工作人员,损害了政府部门形象;甚至冒充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援助,影响相关部门联合调处集体劳动争议。
徐峥嵘告诉记者,这些人员既没有法律执业资格,也非当事人亲朋好友,却以能获得高额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为诱饵,为劳动者有偿代书,收费从50元至500元不等。不少本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文化程度也不高的劳动者往往容易上当。
有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一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本来可以在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但“黑代理”却坚持要走仲裁;仲裁的结果如果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他们会继续上诉到法院。
向企业漫天要价,最后其实“双输”
记者发现,不止上海,“黑代理”在全国都存在。
深圳一家私企工作的农民工周丽(化名)在辞职后却被老板克扣薪水,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电话咨询了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得知自己只能得到1000元的赔偿后,周丽并不甘心,找到自称是律师的陈某。陈某声称可以帮她索要到将近1万元的赔偿,但要收取2000元至3000元的代理费。
不过,判决书下来后,周丽发现自己只获得了900元的赔偿金。对此,陈某谎称法院工作人员“太黑”,对方关系很硬等,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实际上,经调查,陈某并没有律师执照。而陈某则辩称自己是公民代理,也拒不承认自己向周丽收取了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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