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2019-05-30 12:57新华社浏览:次
新华社西安5月29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9日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Ruoychai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Inter-Biopharm Holding Limited)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
据悉,本案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王淑梅、孙祥壮、张雪楳、丁广宇、郭载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分别于5月15日和5月27日就本案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
本次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就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本案将择日宣判。
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常设审判机构,案件审理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国际商事法庭实行一审终审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最高法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有利于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打造包括诉讼、调解、仲裁等在内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旁听了庭审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说,“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发出更强的中国声音,也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决心。”(责任编辑:刘晓方)
据悉,本案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王淑梅、孙祥壮、张雪楳、丁广宇、郭载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分别于5月15日和5月27日就本案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确定相关程序性事项。
本次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就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本案将择日宣判。
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专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的常设审判机构,案件审理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国际商事法庭实行一审终审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
“最高法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有利于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打造包括诉讼、调解、仲裁等在内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旁听了庭审的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说,“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发出更强的中国声音,也展示了中国坚定不移对外开放的决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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