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高速见义勇为被撞身亡 醉驾司机被判两年零九个月(2)
2019-05-23 12:57正义网浏览:次
正义网上海5月22日电(通讯员童画)2018年12月22日深夜,京沪高速上一起发生事故,24岁的上海小伙子小闵为救被困司机吴先生,被后方驶来的另外一辆货车撞击后身亡。经查,货车司机冯某因醉酒驾驶导致操作不当,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2019年3月,小闵被追认为“嘉定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但是对于失去独子和恋人的小闵父母和女友来说,任何荣誉和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他们的悲痛。5月15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起诉,肇事司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司机酒后仍驾车回公司
2018年12月22日晚8时许,冯某驾驶着一辆中型厢式货车到达嘉定某公司,他约上两个装卸工,拎起几瓶白酒,有说有笑地往食堂就餐。晚上9点15分,酒足饭饱的冯某装好货,带着装卸工老王准备开车回公司。虽然喝了二两半56度的白酒,但冯某觉得自己“头脑还比较清醒,开回去应该不成问题。”
当晚10点15分左右,冯某行驶到京沪高速上,自认为“清醒”的他浑然没有感受到酒精已经使他的神经麻痹、判断力减弱、反应变得迟钝。当他终于意识到前方有辆侧翻在地的白色厢式货车、并猛踩刹车想停下车辆时,已然为时已晚。“砰”的一声,两车发生了碰撞,剧烈的撞击使得冯某的货车也侧翻在地。
当冯某和老王艰难地从车里出来后,他们发现车头左前侧躺着一名年轻男子,已经不省人事,有个年轻的姑娘在他身旁痛哭。
小伙路遇伤员救人反被撞
2018年12月22日晚10时许,24岁的小闵驾车载着女友和他们刚刚领养的金毛犬从嘉定区安亭镇返回上海市区,在途径京沪高速时,他发现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侧翻在高速公路第四车道和应急车道之间。小闵见车辆侧翻,却不见车辆周围有人,他担心司机被困在车内,于是不顾女友的劝阻,将车停在事故车辆前方的应急车道内,开启双跳灯。在设立警示标示,并嘱咐好女友不要下车后,他自己上前查看情况。
当小闵沿着应急车道赶到侧翻车辆旁边时,被困在车内的驾驶员吴先生正设法打开车门,看到有人前来施救,急忙呼叫小闵帮他报警。就在吴先生在小闵的帮助下奋力从车内爬出来之际,后方一辆车子突然撞上来,吴先生和小闵毫无防备,均被撞翻在地。
此时,坐在前方车辆中的女友听见声响后,回头看到小闵被撞到,立刻下车赶到他身旁,但无论此时女友如何呼喊,小闵都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120很快赶到,医护人员抢救无效,随后宣布小闵死亡。从小闵下车到被撞不过短短几分钟,他的女友甚至来不及反应,便和恋人天人永隔。
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1mg/ml
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冯某被测出,事故发生时他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1mg/ml。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毫无疑问,冯某属于醉驾。
经事故认定,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次事故导致小闵死亡,吴先生、老王轻伤,两辆车物损价值共7万余元。
2019年2月22日,此案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冯某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小闵是家中独子,年过半百的父母得知其遇难后,悲痛欲绝。事故发生后,冯某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其所在单位赔偿了小闵父母人民币5万元。嘉定检察院综合考虑小闵家庭情况之后,依法对小闵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
2019年3月,小闵被追认为“嘉定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但是对于失去独子和恋人的小闵父母和女友来说,任何荣誉和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他们的悲痛。5月15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起诉,肇事司机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司机酒后仍驾车回公司
2018年12月22日晚8时许,冯某驾驶着一辆中型厢式货车到达嘉定某公司,他约上两个装卸工,拎起几瓶白酒,有说有笑地往食堂就餐。晚上9点15分,酒足饭饱的冯某装好货,带着装卸工老王准备开车回公司。虽然喝了二两半56度的白酒,但冯某觉得自己“头脑还比较清醒,开回去应该不成问题。”
当晚10点15分左右,冯某行驶到京沪高速上,自认为“清醒”的他浑然没有感受到酒精已经使他的神经麻痹、判断力减弱、反应变得迟钝。当他终于意识到前方有辆侧翻在地的白色厢式货车、并猛踩刹车想停下车辆时,已然为时已晚。“砰”的一声,两车发生了碰撞,剧烈的撞击使得冯某的货车也侧翻在地。
当冯某和老王艰难地从车里出来后,他们发现车头左前侧躺着一名年轻男子,已经不省人事,有个年轻的姑娘在他身旁痛哭。
小伙路遇伤员救人反被撞
2018年12月22日晚10时许,24岁的小闵驾车载着女友和他们刚刚领养的金毛犬从嘉定区安亭镇返回上海市区,在途径京沪高速时,他发现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侧翻在高速公路第四车道和应急车道之间。小闵见车辆侧翻,却不见车辆周围有人,他担心司机被困在车内,于是不顾女友的劝阻,将车停在事故车辆前方的应急车道内,开启双跳灯。在设立警示标示,并嘱咐好女友不要下车后,他自己上前查看情况。
当小闵沿着应急车道赶到侧翻车辆旁边时,被困在车内的驾驶员吴先生正设法打开车门,看到有人前来施救,急忙呼叫小闵帮他报警。就在吴先生在小闵的帮助下奋力从车内爬出来之际,后方一辆车子突然撞上来,吴先生和小闵毫无防备,均被撞翻在地。
此时,坐在前方车辆中的女友听见声响后,回头看到小闵被撞到,立刻下车赶到他身旁,但无论此时女友如何呼喊,小闵都已经没有了任何反应。120很快赶到,医护人员抢救无效,随后宣布小闵死亡。从小闵下车到被撞不过短短几分钟,他的女友甚至来不及反应,便和恋人天人永隔。
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1mg/ml
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冯某被测出,事故发生时他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1mg/ml。
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毫无疑问,冯某属于醉驾。
经事故认定,冯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的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次事故导致小闵死亡,吴先生、老王轻伤,两辆车物损价值共7万余元。
2019年2月22日,此案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冯某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违法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小闵是家中独子,年过半百的父母得知其遇难后,悲痛欲绝。事故发生后,冯某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其所在单位赔偿了小闵父母人民币5万元。嘉定检察院综合考虑小闵家庭情况之后,依法对小闵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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