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平被“双开”收受财物 隐匿转移财产
2019-05-20 18:48新华社浏览:次
新华社成都5月20日电(记者吴晓颖)四川省纪委监委20日发布通报称,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原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平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搞变通、搞例外,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大肆收受财物,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四川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原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平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业权审批过程中搞变通、搞例外,以权谋私,擅权妄为,大肆收受财物,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道德败坏,生活腐化。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四川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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