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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优质法治保障(2)

2019-05-18 13:5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你创业,我保障——让企业家安心做实业 
  石狮,这座年轻的沿海小城,在“质量石狮、实业强市”征程中实现了蝶变。昔日的小渔村,发展成今天的全国经济百强县(市)、亚洲最大的服装城。 
  离石狮市区不到半小时里程的锦尚镇,今年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居全市各乡镇之首,这让刚履新4个多月的镇党委书记廖闽欣深感欣慰。“除了地域优势,投资商更看中这里的法治环境。”廖闽欣告诉记者。 
  泉州某服饰有限公司到镇里办厂兴业已有两年多,这家所有产品销往海外的知名企业,最近作出追加投资1.5亿元的决定。“信心来自于优质的司法保障,可以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干实业。”该公司副总经理赵文宏说,从公司所涉一起事件的处理过程,大家能感受到企业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或司法需求时,有顺畅的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途径和方式,都能得到同等的对待。 
  赵文宏介绍,公司在建厂后期不太顺利,厂址周边一些村民多次把厂区围墙推倒,虽然造成财产损失只有1万多元,但厂区不安宁,员工就不安心,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案发后,李某等8个港前村村民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立案侦查。 
  2018年底,8名涉罪人员移送石狮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但能否彻底息事宁人,公司高层心里没底,村民们也在观望。该院侦监科科长王晋荣对记者说,早在案发时,检察官就已介入,走访镇村干部和群众,调查弄清事件起因后,召开了相关协调会,初步平息了事态。现在到了检察环节,如何处理好不留隐患,防止村企对立面扩大,甚至引发新的冲突,考验着检察官的法律智慧。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李某等8人年事已高,石狮市检察院结合案情、被告人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全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今年2月20日,该院在港前村举行宣告仪式,阐明不起诉理由,李某以身说法,港前村部分村民等到场旁听,以案为镜,引以为戒。 
  “把化解矛盾纠纷与释法说理贯穿履职全过程,这样,案照办,生产照常运转,公司员工从建厂初期到2018年底翻了5倍,达到2000余人,其中170多名是村民。公司成了纳税大户。”廖闽欣说,一案多赢的效果,得到了各方认同,在该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引起了积极反响。 
  你壮大,我助力——护航“自己人”健康成长 
  在泉州,检察机关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自己人”,检商关系“亲”上加“清”。检察护企的故事,多在“自己人”之间和坊间相传—— 
  一家企业经营不合规被刑事立案,企业即陷困境。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以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后,企业起死回生,焕发生机;一家企业根据检察建议,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一年节支3500万元。 
  涉企案件,司法办案一招不慎,企业就可能“崩盘”,这种现象在检察环节为何没有发生?结案后,检察官为何还操着企业的心,提出对策措施,补上那个漏洞? 
  “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全面充分履职,力求共赢效果。”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告诉记者,这是该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共识与行动。 
  泉州市检察院提出,助力企业发展,首先要了解企业所忧所难所盼,问需问计于企,才能开方下药,提供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智慧。为此,在实践基础上,逐步探索形成“理念先行、服务靠前、履职延伸”的“亲清护企”模式。 
  ——理念先行,亲商安商护商暖商。与党委同向用力,与最高检部署和省院要求同频共振,细化实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工作措施。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风险评估制度,把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让“自己人”感受到检察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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